唐朝宗室賢王——吳王李李恪
李恪(619-公元653年)唐朝宗室,祖籍隴西狄道,唐太宗李世民與隋煬帝之女楊妃的兒子,排行第三。武德三年六月,封長沙郡王;八年,改封漢中郡王。貞觀元年,晉封漢王。次年,改封蜀王,予益州大都督。十一年,封為吳王,安州都督。永徽元年,官拜司空,授梁州都督。二年,加授太子太師。四年,因牽扯進房遺愛謀反案中,李恪被長孫無忌誣陷致死。神龍元年,李恪平反昭雪,追贈司空、并重新以親王禮改葬。
620年(武德三年)六月,時年李恪兩歲,以唐皇孫身份封長沙郡王;625年(武德八年),改封漢中郡王。627年(貞觀元年),李恪以皇子的身份從漢中郡王(從一品)晉封為封漢王。628年(貞觀二年),年僅十歲的李恪被改封蜀王,并被太宗授予益州大都督的要職,都督益綿簡嘉陵雅眉濛犍邛八州軍事(府治今四川成都),并都并督巂、南寧、會都督府共計三十六州,卻以年紀幼小為由沒有赴任。
同年,中書舍人高季輔上疏說:‘我看見密王李元曉等都是皇帝的親人,陛下心懷友愛,仁義比古人還要高,分給他們車輛輿服,委任他們作為藩屏,必須遵守禮儀,以擔負屬望。我看見皇帝的兒子拜見諸位叔叔,叔叔們也要答拜,王爵既然相同,家人之間應有禮節,怎么能顛倒長幼尊卑呢?臣拜倒于地請求陛下降下訓誡,作為永遠遵守的法則!谟谑窍略t對李元曉等說,不必拜答吳王李恪、魏王李泰兩兄弟的拜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