謬論四,常駐兒子家乃是理所當然之舉。
不管房子是誰買的,不管兒子媳婦誰掙的錢更多,總之一句話:你嫁給的是我兒子,這里就是我的家,老媽住在兒子家,天經地義,你看不慣你走,我為了兒子和孫子堅決不會離開半步,別說是半壁江山,哪怕只是半點也不讓。
謬論五,娶媳婦為的就是傳宗接代。
兒子不孝無后最大,娶媳婦就是為了生孩子,生孩子就是為了續香火,不管你是海歸還是白領,生不出帶把的,你就別想上族譜,嚴重了連媳婦的頭銜都保不住,在婆婆這學歷長相都不好使。
謬論六,我是長輩這個家里我做主。
我是婆婆,是長輩,還是你丈夫的媽,所以這個家里我最大,什么事都要我做主,媳婦就應該學會討好和服從。從此婆婆打著“長輩”的旗號,開始百般刁難媳婦,曉之以情動之以理的講到:帶大我兒子是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情,言外之意:不能讓你白撿了個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