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起訴滴滴出行、UCC之后,劉翔再委托律師以侵害明星肖像權為由起訴小狗電器,并索賠人民幣近60萬元。
而維權的原因是在劉翔退役時,小狗電器官方微博發布的一張致敬海報。小狗電器相關負責人也承認確實存在此糾紛,并表示:“小狗電器的初衷只是想表達對劉翔這樣一位偉大運動員退役的敬意與惋惜,并不是用于商業宣傳。”
據悉,在2015年,劉翔宣布退役時,眾多品牌借機營銷,小狗電器官方微博發文稱,“經得起多大的詆毀,就經得起多大的贊美。唯有心無旁騖,才能寧“凈”致遠。”這一言論引來劉翔不滿,有消息稱,劉翔索賠人民幣近60萬元。
對于劉翔的起訴,小狗電器表示:“涉事圖片,我們已在第一時間刪除,后續司法流程,我們也會積極配合。我們深知民事主體權益的重要性,定當以此為鑒。”
小狗電器官方微博發表道歉信,對此前的侵權事件做解釋:“2015年,在您宣布退役時,與全國人民一道轉發了微博圖片,以表達一個鐵粉的敬意和惋惜。在舉國致敬的洪流中,我們同時轉發了您的賽場圖片。”
去年8月,劉翔也是一紙訴狀將滴滴出行告上法庭,認為滴滴出行官方微博在#劉翔退役了#話題討論中,未經劉翔許可擅自使用其肖像圖片,具有明顯的商業屬性,使劉翔蒙受諸多誤解,故起訴要求滴滴立即刪除侵權圖片,并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共計126萬元。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條明確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劉翔的肖像權具有明顯的明星效應,基于奧運冠軍的“明星臉”產生,如果應用到市場經濟中,冠軍形象就會轉化為財產利益。這也是劉翔頻繁維權的原因。
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雖然小狗電器坦言是“為了致敬”,并非商業用途,但這起官司無疑也給廣大企業敲響了警鐘,移動互聯網時代加快了新媒體傳播的速率,幾乎到了“每逢熱點必貼靠”的地步,這就要求時刻明確營銷中的法律界限,不可隨意使用他人肖像,一旦侵權就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