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立農我想很多我想很多網友應該都挺了解的吧,今年最火的兩個綜藝節目選秀之一《練習偶像生》以第二名的好成績光榮出道顏值和聲音都令人沉醉,但是近日陳立農接了一個微商的廣告沒想到引起了粉絲的不滿而后就發生了一系列的事情讓我們去了解一下吧。
首先是陳立農在10月28日的時候正式轉發一條微商的品牌代言微博,微商的品牌叫做“葵兒”為了增加知名度還買了微博開屏隨后粉絲知道后就引起了粉絲的不滿大家都知道微商現在是一個很讓人討厭的東西。很快微博已經被粉絲們攻占了:
此事引起了粉絲對公司強烈的質疑,粉絲不滿的原因主要有四:
1、認為陳立農工作室沒有認真了解該品牌,就為了利益替陳立農接下來不適合他的代言。
2、認為該品牌是黑心微商,替該品牌宣傳對陳立農的個人形象有害。
3、認為本次合作對陳立農本身擴大粉絲群體的轉化率無效,完全是利益驅使,沒有站在陳立農的立場上考慮。
4、認為該品牌與陳立農之前接到的合作定位差距過大,會引起其他合作方的不滿。
隨后葵兒公司發現了這樣的現象之后立馬就開直播道歉::我們公司花了錢請了農農代言 花錢買微博開屏廣告 結果都說我們產品是三無?現在說我賣慘?我只是開直播澄清我的產品第一不是三無!第二如果真的給你們造成困擾我們員工集體道歉!我們哪里做得不好我們可以改 試問何錯之有?
可是畢竟粉絲的力量是強大的所以陳立農的工作室馬上就提出了解約的公告:
不過葵兒也不是吃素的立馬針對此事回應了:在沒有經過我方品牌的同意下私自發布解約申明 屬于毀約 這種對品牌方極其不負責任的行為 我方品牌會依法追究!真是個skr狠人啊
不過這也掛不得葵兒這樣的回應據說這個代言費的價格可是高達1200萬元呢:陳立農工作室真的當又立了。如果愛惜羽毛,最開始就不該接微商,又貪微商的錢又怕得罪粉絲,拿了錢,不辦事,乘著粉絲施壓單方面解約一頓騷操作。丟人又跌份。
但是也有網友表示到:聲明里寫得很清楚,這次不合適的合作也給品牌方造成了影響。所謂契約精神,前提是有利于雙方,達到合作的目的。既然是不合適的合作,就應該及時采取方法補救,F在解約是采取合理的手段解決問題。不要濫用契約精神這個詞來扭曲事實
讓我們期待這件事情會有什么結局吧。!
不過現在的微商也并非也是那么一無是處像韓束、一葉子是微商出身,各任代言人也是“大牌云集”。只要是效果好推薦給一向粉絲也未必是不可以的。這也不是第一次粉絲和微商鬧矛盾了還有陳偉霆的粉絲也曾和微商三草兩木鬧過矛盾。
本來明星接代言,對明星來說增加了曝光度和最直接的經濟收入,對品牌來說是一次有力的推廣和很好的擴大知名度的機會,對粉絲來說則是多了一份吹噓的資本,但現在演變成了一件三方都委屈為難的事兒,其實質原因、也就是粉絲的“炸點”,就是該品牌是“微商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