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直播畫面中出現的大量第三方陌生人員,他們并不知道自己正在被直播,直播行為也未經得其允許,這是否涉嫌侵犯他人隱私權?
趙女士:我們早在2016年6月份,就對用戶進行相關規范公告。要求用戶將自己拍攝到的監控畫面進行分享和直播的時候,要遵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水滴直播相關規范公告。
記者:由這些安裝攝像機的用戶來決定是否上監控畫面,而非被拍攝人員來決定,這種模式是否欠妥?
趙女士:作為安防產品,用戶對場景進行監控,如在家庭中最經常使用的場景,來看家中保姆行為,以及家中是事出現盜竊,這種場景下,如被拍攝人員來決定,顯然是不現實,也是不妥當的。
我們呼吁智能攝像機的用戶在分享監控畫面的時候,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良俗公約,以及水滴平臺直播用戶協議的相關內容,共同維護水滴平臺的文明和有序。
記者:為何會出現酒店、內衣店、按摩店等相對隱私的場所的直播畫面?水滴直播后臺對直播畫面是否會再次進行審核嗎?
360公司:水滴平臺上出現的酒店、內衣店、按摩店等畫面,都是由酒店經營管理者、內衣店店主、按摩店店主等用戶購買了智能攝像機之后,在自主、自愿的前提下,將監控畫面分享到互聯網平臺上。我們接到反饋來看,店主進行直播,主要還是為了防止偷窺以及提供員工對客戶的服務水平。
我們也一直根據我國現有法律法規以及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對用戶分享的監控畫面、圖片和評論進行審核。對于違反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及其他涉黃、涉暴、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或其他侵權行為,水滴平臺一經發現,會對相關內容進行刪除,并對違規用戶進行禁言、踢出、加黑、永久加黑等操作,保證水滴平臺環境的文明與有序。
“這種行為這對公眾的隱私權構成了侵犯。”北京藍鵬(成都)律師事務所陳小虎律師表示,未經他人允許將攝像頭錄攝公共場所畫面、個人形象掛到網上任人點擊,是一種侵權行為。
“直播平臺并不能以‘用戶自己決定’的理由脫開責任。”四川卓安律師事務所蔣健律師認為,上傳視頻的人(即同意將監控畫面分享到網絡直播的安裝人)未經被直播人員允許,私自將直播內容上傳網絡,涉嫌侵犯他人隱私權;直播平臺對用戶所直播的內容有審核的義務,如果直播內容侵犯了他人隱私權,直播平臺也要付相應的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