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30日,警方在一條下水道內發現了孩子的尸體。經鑒定,確認該尸體就是失蹤女孩汪雨,而她的生物學父母竟是程梅仙及其現任丈夫汪成功,與汪全富不存在血緣關系。
一想到前妻不僅對自己不忠,就連小女兒竟然也不是自己親生的,汪全富越想越氣,一怒之下將程梅仙告上法院,要求其賠償自己這些年的撫養費及精神損失費。
女兒遇難后才知非親生
由于該案緣起女兒的不幸遇難,開化法院受理后,決定安排雙方進行調解。在調解過程中,程梅仙認為,農村里有相好的人不止自己一個,汪全富常年不在家,家中的事務全部由自己一人料理。自己上有老下有小,如果不是汪成功時常過來幫忙,不知道自己當初還能不能撐下去。
女兒遇難后才知非親生
法院審理后認為,程梅仙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違背夫妻之間相互忠實的義務,與婚外異性生育一女,侵害了汪全富的人格尊嚴;尤其是汪雨不幸死亡后,經過公安部門的尸體鑒定,汪全富才得知汪雨不是其親生女兒,這對汪全富造成了極大的精神損害;诖,該院酌定由程梅仙賠償汪全富撫養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合計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