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什么樣的騙局呢?看了這篇文章后,你就要小心了,不要讓自己的銀行卡被盜刷了!
詐騙分子將騙來的錢打入銀行卡后,銀行卡卡主趁機取走余款,玩起“黑吃黑”。近日,經明溪檢察院提起公訴,明溪法院以盜竊罪分別判處劉某、陳某有期徒刑1年10個月和10個月。
陳某是一個19歲的漂亮姑娘,初中畢業后沒有繼續念書,開始混跡于社會。但是,步入社會后,陳某漸漸發現自己沒有一技之長,又吃不了什么苦,日子過得舉步維艱。
多番換工作后,陳某最后選擇在一家KTV當服務員。其間,陳某認識了張某和劉某。這兩位大哥算是KTV的?土,出手大方,為人爽快,陳某很快就跟他們成了朋友。
“小陳啊,有沒有興趣去武漢玩下,費用我們出……”2017年2月的一天晚上,張某、劉某向陳某發出了外出游玩的邀請。“可以呀,我都沒去過!”入不敷出又愛玩的陳某心想反正不花自己的錢,跟著兩位大哥外出,或許還能學習一下怎么賺錢。
隨行途中,陳某發現兩位大哥除了帶自己出來玩外,還帶了其他幾個人,說是帶大家一起發財。
原來,劉某、張某通過靠賣銀行卡掙了大錢。“銀行卡也可以賣?”正在為錢犯愁的陳某心動不已,便請張某、劉某幫忙,二人欣然答應。
注意:騙局來了!他們的套路看清楚!
張某、劉某向陳某等一行人傳授了“賺快錢”的秘訣,并詳細解釋了其中的操作流程——先用自己的身份證辦理多張銀行卡,并開通網銀或者短信提醒,然后把這些銀行卡賣給不法分子用于詐騙或洗黑錢等,一套卡可以賣800元左右。
說干就干,張某、劉某和陳某等人到達武漢后,先到當地營業廳購買手機卡,然后再到武漢的多家銀行辦理銀行卡,還開通了短信提醒業務,并將銀行卡綁定在新購買的手機卡上。眾人將所有銀行卡、手機卡都交給張某、劉某后紛紛回到家里。之后,張某和劉某又將銀行卡賣出。
“黃雀在后”盜走贓款
在張某將這個“致富之道”教給陳某后,兩人也慢慢互生情愫,成為男女朋友關系。2017年2月底,張某因交通肇事被公安機關抓獲,作為女朋友的陳某心急不已。
“小陳,你上次辦理的銀行卡有20多萬元的進賬!”2017年3月3日,劉某連續收到兩條短信,發現陳某的銀行卡里轉進20多萬元,他知道是買銀行卡的上家詐騙得手了。“小陳,我們一起把這里面的錢取走吧!”劉某將這個“好消息”告訴陳某后,提出了取款的要求,但遭到陳某的拒絕。“你張哥發生交通事故,現在還關在看守所,你不想把他取保出來嗎?”劉某又換了一套說辭。“我想啊,可拿別人的錢,這不是盜竊嗎?”陳某猶豫道。
“那你還有其他賺錢的方法嗎?聽我的沒錯,這是來錢最快、最輕松、風險最小的辦法,這些錢都是詐騙分子的贓款,我們即便把這筆錢取走,對方也不敢報警……”短短幾分鐘的勸說,劉某眼睜睜地看著賬戶上21.5萬元被人提走,最后僅剩2.9萬元。劉某不斷地勸說陳某,而陳某“救人心切”,也開始動搖了。
最終,陳某同意了劉某的主意。可是如何把贓款取走呢?二人靈機一動,決定補卡。事不宜遲,當晚,劉某、陳某就從家里出發,再次前往武漢某銀行辦理銀行卡解凍業務。次日早上,劉某與陳某到達武漢,陳某從銀行卡里取出28990元,并將取來的錢交給劉某管理。事后,劉某分得2600元,陳某分得1000元。
“黑吃黑”構成盜竊罪
2017年4月17日,明溪公安局民警在河南省將陳某與劉某抓獲。明溪法院以盜竊罪對劉某、陳某提起公訴。
經審理,法院認為,劉某、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明知不屬于自己所有或占有的存款,采用掛失、換卡的手段,掌握銀行存款的支配權,進而秘密取走他人存款2899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加之劉某構成累犯,故分別判處劉某、陳某有期徒刑1年10個月、10個月。
辦案檢察官表示,雖然詐騙分子通過非法手段獲取錢財,但陳某、劉某等人通過“黑吃黑”的方式,坐享其成盜走贓物,同樣也觸犯了法律。
提醒:
這個案件提醒廣大“卡民”,非法買賣的銀行卡大多被用于洗錢、逃稅、詐騙、送禮、躲避內幕交易等非法勾當。根據我國《刑法》《銀行法》的相關規定,公民個人以牟利為目的出售銀行卡,將承擔法律責任,如果為了蠅頭小利把自己的銀行卡轉賣給他人使用,不僅影響到國家的金融安全,也會給自己帶來風險和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