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交代,冉某系無業人員,買彩票時聽到吳某跟郭某的談話內容心生歹意,遂謊稱自己是該銀行副行長陳某某進行詐騙。2011年10月至2012年11月10日期間,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假冒該銀行副行長陳某某,先后騙取郭某30余萬,另用同樣方法先后騙取被害人敖某、魯某、彭某、成某、方某、李某、傅某等人共計173.65萬元用于賭博、高消費等。
忠縣法院認為,被告人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判決冉某犯詐騙罪,遂作出上述判決。
據交代,冉某系無業人員,買彩票時聽到吳某跟郭某的談話內容心生歹意,遂謊稱自己是該銀行副行長陳某某進行詐騙。2011年10月至2012年11月10日期間,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假冒該銀行副行長陳某某,先后騙取郭某30余萬,另用同樣方法先后騙取被害人敖某、魯某、彭某、成某、方某、李某、傅某等人共計173.65萬元用于賭博、高消費等。
忠縣法院認為,被告人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判決冉某犯詐騙罪,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