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這些受害女生年僅7至10歲,并受到季松剛“不準說,不然殺你全家”等威脅,不敢告知家長或老師,使季松剛的惡行持續了近3年時間。
今年5月,因有受害女生家長發現孩子情緒異常,仔細詢問后報警案發。
目前,季松剛已交代幾年間共作案十幾起,辦案機關仍在進一步偵查中。
江蘇射陽一初中教師強奸學生獲刑六年
據新華社電記者3日從射陽縣法院了解到,江蘇射陽縣一初中教師劉某在其宿舍兩次與未滿十四周歲的女學生發生性關系,近日射陽縣人民法院以強奸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六年。
公訴機關指控,已是中年的劉某在2012年12月期間,將其所教的學生、被害人張某帶到其宿舍內,先后兩次對張某實施奸淫。被告人劉某及其辯護人辯稱,與被害人發生性關系系被害人自愿行為,被告對被害人的確切年齡也不知曉。法院調查認為,案發時被害人就讀初中二年級,被告人劉某為其任課教師,應當知道被害人是未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系,不論被害人是否自愿,依法應按強奸罪定罪處罰。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其行為構成強奸罪,依法應從重處罰。鑒于被告人劉某歸案后有認罪、悔罪表現,其親屬給予被害人一定的經濟補償,可酌情從輕處罰,法院最終判處劉某有期徒刑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