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號,未成年人小項(化名)在網上爆料稱,自己2015年在溫州市鹿城區看守所羈押期間,受到了207監室其他在押人員的雞奸,在一個多月里前后有四五次。期間,他還看到看守所內民警給在押人員外帶食物、香煙等亂象。目前,鹿城區公安局已經介入調查。
小項對記者說,2015年,他在溫州市的公益活動中籌集了2萬6千元,但是他挪用了全部善款購買了一步蘋果手機、一臺筆記本電腦和一臺相機。犯罪后小向也意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主動去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家屬也代為退出全部贓款。小項因此被判了6個月,2015年11月,小項進入溫州鹿城區看守所。當時他只有17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