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玉玉一案發生已經整整一年時間了,這個案件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審判過程也比較繁瑣不能漏掉一個細節。7月19日法庭終于對徐玉玉一案中被告做出審判,然而在上訴期的最后一天,被告突然提出上訴。
徐玉玉案被告上訴
8月1日電記者徐鵬7月31日是“徐玉玉被電信詐騙致死案”一審上訴期限最后一天,記者今天從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一審7名被告人中有3人提出上訴,分別是第一被告人陳文輝、第三被告人黃進春和第五被告人陳寶生,三人的上訴理由均是認為量刑過重。
此案的第二被告人鄭金鋒、第四被告人熊超、第六被告人鄭賢聰和第七被告人陳福地不上訴。
7月19日上午,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陳文輝、鄭金鋒、黃進春、熊超、陳寶生、鄭賢聰、陳福地詐騙、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一審公開宣判,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陳文輝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同時,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鄭金鋒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黃進春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熊超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陳寶生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鄭賢聰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陳福地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責令各被告人向被害人退賠詐騙款項。
事件回顧
2016年8月,山東臨沂的高中畢業生徐玉玉,在拿到大學錄取通知書后接到了一個詐騙電話,被人以發放助學金的名義,騙走了學費9900元,徐玉玉在報警回家的路上猝死。
據了解,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被告人陳文輝、鄭金鋒、黃進春、熊超、陳寶生、鄭賢聰、陳福地等人交叉結伙,通過網絡購買學生信息和公民購房信息,分別在海南省?谑、江西省新余市等地,冒充教育局、財政局、房產局工作人員,以發放貧困學生助學金、購房補貼為名,以高考學生為主要詐騙對象,撥打電話,騙取他人錢款,金額共計人民幣56萬余元,通話次數共計2.3萬余次,并造成山東省臨沂市羅莊區高考學生徐玉玉死亡。
被告人親述詐騙過程
這是臨沂市公安局羅莊分局西高都派出所記錄的一份詢問筆錄,里面詳細記錄了前來報警的徐玉玉講述的被詐騙的經過。對于當天的經過,被告人陳文輝記的非常清楚。當時他們租賃了江西省九江市一戶民居作為詐騙場所。陳文輝負責二線電話,扮演財政局工作人員。當上當的徐玉玉打通這個所謂的財政局工作人員的電話后,他開始引導徐玉玉一步一步的走進一場騙局。
本案中的幾個罪犯只不過是“茫茫賊海”中及其微小的一部分。現在電信詐騙的成本太低,電信詐騙日益猖獗如何究其源頭?如何敲山震虎?這些考生信息是從何而來的?誰泄露出了這些信息?本案的嫌疑人是一定要重判的,他們騙的不僅是徐玉玉,他們的目標是廣大考生。在他們背后還有一大批的詐騙犯在盯著這樁案件的宣判,不重判不足以示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