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在南京候車室內被猥褻的事件過去已經好幾天了,但是事情好像依舊沒有得到妥善的解決。領養家人對領養孩子進行猥褻,這樣是否構成犯罪?領養家人對領養孩子進行猥褻是否能夠撤銷領養資格?
8月12日晚7時許,南京南站候車室內發生一起涉嫌猥褻女童案件。南京鐵路警方昨天在河南滑縣將嫌疑人段某某抓獲。經調查,段某某今年18歲,其同行的兩名成年人為段某某父母,女童為段某某父母的養女。
女童南京遭猥褻案
目前,南京鐵路警方以涉嫌“猥褻兒童罪”對段某某依法刑事拘留,對段某某父母正在依法進行調查處理。鐵路警方還積極協調當地有關部門妥善安置受害女童,切實保護其合法權益。
對段某某父母也正在依法進行調查處理。該案牽出的兩項法律關系問題引發社會關注:其一是有關猥褻行為的定性及后果;其二是事關“收養”的法律關系。另一個問題是,受害女童該如何安置?公共場所猥褻兒童,或面臨五年以上刑罰目前,南京鐵路警方已以涉嫌“猥褻兒童罪”對涉案的段某某依法刑事拘留。猥褻兒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滿足實施者性欲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對兒童(包括男童和女童)實施的淫穢行為。
女童南京遭猥褻案
北京律協未成年人保護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趙輝律師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未成年人遭猥褻案件,70%以上來自于熟人,而在近幾年跟蹤的樣本中,最小的被猥褻對象尚不足1周歲。
8月12日,作家陳嵐微博轉發一名網友的爆料,稱南京南站候車室內,一名女童被同行年輕男子猥褻。微博文中配4張照片,其中一張上有一名年輕男子的正面照,并被網友指認是涉嫌猥褻小女孩的人。
女童南京遭猥褻案
據爆料網友稱,8月12日下午6點多,在南京南站候車室(B6檢票口旁),一家三口(一男一女和一個20歲左右的男孩)帶著一個小姑娘在候車。女孩可能是這個家庭的繼女、堂妹或表妹,或鄰居家委托帶著旅游的小孩,看上去十二三歲。一開始只有三個座位,一男一女帶著男生把座位坐了,小女孩只能站著。過了一會兒,女孩靠在中年女子身邊。又過了一會兒,年輕男子讓小女孩坐在他腿上。
“在眾目睽睽之下,男生公然把這個明顯未成年的小女孩抱坐在自己大腿上,伸手到小女孩裙子里摸索。邊上那個中年男子可能是男生的父親,看到男生的所作所為及候車旅客異樣的目光,竟然沒有制止。”
這名網友稱,小女孩的表情比較麻木,似乎也不知道拒絕。后來,在周圍旅客紛紛投來注視的目光后,中年男子才帶著同行的女人、小伙子和小女孩匆匆離開。小女孩似乎和他們一家很熟,喊那個小伙子“哥哥”。
女童南京遭猥褻案
“孩子落在這樣的境地里是極其可怕的!”網友把這件事告訴陳嵐,希望大家轉發起來,找到小女孩的家人。截止到8月15日下午四點,陳嵐該條微博被轉發14萬次,留言9萬條。
8月13日上午,南京鐵路公安處南京南站派出所在微博上表示,該所非常重視此事,已安排人員開展相關調查,調查情況會及時回復。也請知情人提供相關線索,便于警方開展調查。
8月15日上午,南京鐵路公安處南京南車站派出所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8月12日晚7時許,南京南站候車室內發生一起涉嫌猥褻女童案件。南京鐵路警方經過偵查工作,于8月14日在河南滑縣將嫌疑人段某某(男,18歲)抓獲。經調查,同行的兩名成年人為段某某父母,女童為段某某父母的養女。目前,南京鐵路警方依據查證事實,已以涉嫌“猥褻兒童罪”對段某某刑事拘留,對段某某父母正在進行調查處理。
女童南京遭猥褻案
南京鐵路警方稱,積極協調當地有關部門妥善安置受害女童,保護其合法權益。鑒于該案涉及未成年人,警方再次吁請廣大網友從保護未成年人隱私和合法權益出發,不要擴散傳播相關人員信息和案件細節,防止對受害人造成再次傷害。
七成以上是熟人作案
根據北京律協未成年人保護法律專業委員會的統計,在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中,70%以上是熟人作案,這些人的身份包括:繼父、養父、其他家庭成員、雇主、老板、培訓學校的老師、公立學校老師等。
女童南京遭猥褻案
在統計的340個樣本中,有8個案例為男童遭受性侵害的案件,其余的受害人為女童。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被性侵害的案件占案件總數的63.8%,這其中年齡最小的只有1歲。
近幾年,未成年人遭猥褻事件屢屢見諸報端。根據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基金會“女童保護”專項基金發布數據:2016年全年,僅僅是媒體公開報道的性侵兒童(14歲以下)案例,就有433起,平均每天曝光1.21起。這個數據,近年來居高不下。
最高人民法院的數據則顯示,2013—2016年的4年間,全國法院審結的性侵兒童案件量達到10782起。
女童南京遭猥褻案
而法院給出的僅僅是進入司法系統審理的案件量。犯罪心理學專家、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王大偉接受媒體采訪時估算,未成年性侵害案件“隱案比例”在1:7——有7起案件,才有1起進入司法程序。
北京律協未成年人保護法律專業委員會趙輝律師說:“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的實際發生數量——形成案件數量——媒體曝光數量,這個比例是逐漸遞減的。”
女童南京遭猥褻案
由于性犯罪的隱蔽性較高,目前,很難掌握到未成年人遭遇性侵的實際發生數量。而形成案件數量,是指公安機關已經予以立案,進入司法程序的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但是由于不少家長出于保護未成年人的角度,不少形成案件的數量往往不會被公開報道,因此,公眾所了解的已公開的未成年人被性侵的案件,僅僅是此類事件的一小部分。
猥褻是否影響收養關系?趙輝分析,若是合法收養,但養父母對猥褻行為知情,那他們在履行監護職責方面存在問題,民政部門需對這種行為進行監督,再評估是否符合收養條件、家庭是否存在明顯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況。如果有證據表明存在以上問題,便可以依法撤銷監護人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