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男朋友是從小一起長到大的鄰居、同學,以前一直是好朋友。長大后他和我都交過各自的男女朋友,不過最后都以分手告終,在一次我生病無人照顧的時候他出現在我的身邊,他的無微不至的照顧著我,因為他只會煮餃子和泡面,所以那段時間我每天都只能吃這些,不過卻很溫暖,當我快康復的時候有一天他對我說,讓我做他的女朋友,也不知道怎么地我就答應了(其實幾年前他也有暗示過,但被我委婉的回絕了).可是當父母知道后,媽媽的反應特別大,原來做朋友的時候爸媽挺喜歡他的,可是現在……
我有問過老媽為什么反對,老媽的話是:第一:他身高才1.65米,你1.6米,穿上高跟鞋基本沒差,他體重才86斤,而你110斤,看著你都能把他裝下;第二:他從小就沒有爸爸了,他媽一直和他相依為命,你的出現將來如果不和他媽住在一起肯定不行,可是住在一起事兒也挺多;第三:他家條件不好,連個房子都買不起,就算買了,將來還得你跟著還貸款,負擔太重了;第四:他雖說是國企職工,可是工資卻很低,一年能漲幾十塊錢,到老了才能開多少呀?
我當時聽完都傻了,男朋友除了像我媽說的這些之外,其它都不錯的,他人很好,而且很疼我,可是我媽說的又是那么的實際,周圍的朋友和親人包括我的親妹妹都不同意,爸爸是不表態,讓我自己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