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藝謀剽竊證據
鐵道部天價宣傳片一事還未平息,張藝謀獲取的250萬酬勞就像被揭開的傷口,里面的血也跟著流了出來:6日,旅美作家李麥遜(原名李波)給記者發來郵件,揭露了另一起張藝謀執導宣傳片的內幕。如果說鐵道部天價宣傳片只是燒錢,那么李麥遜對張藝謀2003年拍攝成都宣傳片指控的罪名更為尖銳:“他剽竊!”
6日,金陵晚報報道了張藝謀再陷宣傳片風波:旅美作家李麥遜質疑張藝謀在2003年為成都拍攝的城市宣傳片《成都,一座來了就不想離開的城市》,其中的創意和思路抄襲成都作家鮮琦的文學作品《新桃花源記》。前天記者聯系上了鮮琦,并向他索要了《新桃花源記》的文字內容以及成都宣傳片,并由他指出了二者雷同的細節。
很多人質疑,為何9年后,鮮琦才重提此事,是否有炒作之嫌?其實當時鮮琦已經找過當地媒體,“許多人都跟我說這樣很牽強,因為我的是文章,而張藝謀拍出來的是影像,這兩者很難作比較;而且一個是講古代的事,一個是現代背景,故事的順序也有調整,要說張藝謀剽竊證據還不夠硬,除非拿他當時的腳本出來比對。”在5分鐘的宣傳片中,除了片名記者并沒有看到任何字幕,鮮琦認為這是張藝謀心虛的表現,“他不敢打上他自己的名字,怕將來產生糾紛。”
《新桃花源記》全文
20世紀初,西洋人赴華游覽。沿江行,迷途不知曉。登青城山頂,一攬天下幽。紅日冉冉,云海滔滔。道教圣地,都江水堰。洋人驚嘆之!復環顧,舉目遠眺。
山高眼闊,一馬平川,溝渠縱橫,大地似扇形。出“魚嘴”,過“瓶口”。復行百余里,豁然開朗。土地肥沃,商貿繁榮,不愧“揚一益二”天府之國。文翁石室,書聲朗朗。川菜川酒川茶川劇,司楊李杜無不贊。“既麗且崇”,“喧然名都會”。
見洋人,主大喜。問從何來。具答之。主遂邀客,擺桌設宴待之。飲酒品茗之余,主客游城,草堂武侯祠望江樓,書畫錦繡漆竹金銀器,美不勝收,客舉機狂攝之。問城之奧秘,答2400余年,閑適自樂?兔枥L海外世界之大,并圖解。主聞后不僅不眼羨,反邀長駐。盛情下,難辭。便函告家人:“錦城迷人暫難歸。”
既留,心則安,早出晚歸,盡攬美景。其家人聞訊后,不安之。竟攜全家男女老少,不遠萬里赴蓉,遂留,樂不思家。
美日德法蘇,世界名國,聞之,欣然結盟。遂愿,皆歡喜。今投資者如潮。
故事、情節雷同,細節照搬
《新桃花源記》是鮮琦根據《桃花源記》的格式,用文言文講述了一個外國人在20世紀初來到成都,并為之迷戀最終定居的故事。鮮琦告訴記者,這篇文章的創作并不是沒有來由的,“1998年的時候,四川博物館舉行了一個影展,里面展出了許多清末民初時期成都的老照片。”據鮮琦稱,這批照片是由一個美國人葛維漢拍攝的。“我當時就覺得這個故事很好,想用它來展現成都的風貌。”
這篇文章于2003年3月份見諸報端,一些當地媒體還做了報道,頗有影響力。而張藝謀宣布開拍宣傳片是同年7月份的事,當宣傳片發布后,許多朋友去問鮮琦:“怎么你寫的東西被拍成宣傳片啦?”當他看完這則宣傳片后,堅定地認為張藝謀剽竊了他的思路和創意。
“第一、《新桃花源記》講述的是一個外國人游覽成都的故事,而宣傳片則改成了一個男人為了探尋奶奶的故鄉成都而來。都是通過第三者的眼睛來描繪成都。”
“第二、文章中洋人因為驚嘆于成都的美景而用照相機拍下;而片中男主角一直都在用手中的DV記錄旅程。”
“第三、原文中有一段情節是洋人難辭成都人的盛情,決定留下暫住,并告知家人說要再呆一段日子;而片中男主角在成都游覽了一段時間后,告訴奶奶自己要再感受幾天。”
“第四、文章中的‘錦城迷人暫難歸’到了片子中變成了‘成都,一座來了就不想離開的城市’這樣的大白話。”
“第五、片子中的都江堰、杜甫草堂、青城山等景點在文中一一提到,甚至文中‘品茗’、‘飲酒’、‘川菜’、‘川劇’片子里面都有展現,完全是按照文章照搬的。”
網友熱議:
孤獨的綿羊2012:老謀子有給我當抹黑了
Zhi_Wang_1230:也許叫做思想的碰撞吧!
Zhi_Wang_1230:藝術藝術有雷同,無法評論!
記者何鵬:懶得理你
一院幽蘭香:不是激動。是替你們那含辛茹苦供你們學知識學做人道理的爹媽不值。造孽啊。
武漢孫新明:張品德存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