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為曲婉婷的一條微博,曲婉婷媽媽張明杰受審判決引起了不少網友的關注。曲婉婷媽媽張明杰貪污3.5億真相到底是什么?曲婉婷媽媽張明杰的判決結果又是什么樣的?一起跟壞男人來看看吧。
大家都知道曾經曲婉婷火了以后,他確實是相當不錯的,但是沒想到曲婉婷的媽媽在女兒大火的時候,卻被爆出貪污受賄,真是非常的可怕,現在又有人說她可能被判處死刑, 那么到底會在怎樣呢?
曲婉婷媽媽張明杰貪污3.5億真相
曲婉婷的媽媽張明杰曾是哈濱發改委副主任,但卻被控賤賣國有財產以及貪污、濫用職權等,據悉她涉案金額高達臺幣17億,加上她不認罪,先前檢方建議求處死刑,而自從她被逮捕后,曲婉婷也曾說過完全無法與媽媽聯絡上。
7月1日,歌手曲婉婷在微博發文透露媽媽的案件至今還沒最后宣判,她還直言:“對中國法律進步更有信心!”曲婉婷表示媽媽的案子自從去年7月19日開庭至今已經快一年,卻還沒有最后審判,她認為這代表法院對案子相當慎重、對辯方意見是重視的,“這讓我對中國的法律進步更有信心、使我對中國依法治國的方針更有信心”,更強調相信法院會作出公正判決;只是這篇發文曲婉婷關閉評論功能,也被聯想是不想有網友借此攻擊母親。
曲婉婷媽媽張明杰貪污3.5億真相
據悉,曲婉婷的母親張明杰,原任哈爾濱市發改委副主任、哈爾濱市城鎮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2014年9月下旬被拘押,接受紀檢機關調查。2016年7月19日、20日,張明杰與同案被告王紹玉一起,在哈爾濱市中級法院出庭受審,張明杰被控貪污、受賄與濫用職權三項犯罪,其中貪污一項指控,所涉金額高達3.4985億元。
母女之情可以理解,但是假如張明杰被判有罪,此人可謂罪不可赦,泯滅良知,原因不光在于貪污數額之匪夷所思地巨大,而且在于其丑陋,惡劣,抹殺靈魂的作案方式。據悉,張明杰在被公訴方起訴中,被認為和另外兩人通過手段訛詐土地征收金3.5億元,而且在訛詐的過程中,三人甚至簽訂了贓款分割協議。
曲婉婷媽媽張明杰貪污3.5億真相
按照我樸素的是非觀來說,故意訛錢,訛完了還簽分贓協議,這主觀能動性要比“辦事送禮”惡劣的多。其次,還有一筆6000多萬的某單位工作人員安置費,在起訴時,被認為經過張明杰的操作,至今有1000多萬元還沒落入安置的工作人員手里。
這筆錢是那些普通員工安身立命所需的生活費,住宿費,伙食費。據報道說,這個單位本身待遇就差,每個月都有工作人員因為沒錢看病而病死。假如控訴成立,張明杰就是從每個普通家庭的血汗錢身上榨干了老百姓的最后一滴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