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晚,犯罪嫌疑人李某龍、吳某宗先后交代了綁架殺害小航的犯罪事實,并稱因生意失敗,欠下大額債務,5月初開始計劃實施綁架勒索錢財,制定詳盡的綁架計劃,并多次到晉江市青陽鬧市區一帶尋找單人且易于控制的作案目標。
李某龍、吳某宗告訴警方,20日18時10分,他們駕駛小轎車在晉江福隆小區附近發現小航獨自一人在玩耍,遂決定對其實施綁架。吳某宗用一個手槍形狀打火機把小航誘騙上車,通過威脅控制住小航。
在逃往三明的途中,吳某宗逼問出小航家人情況后,打電話向小航家屬索要贖金100萬元。21日凌晨1時許,吳某宗、李某龍因擔心罪行暴露便商定將小航殺害,隨后將小航帶至三明沙溪電站水庫旁邊廢舊小屋內,用手機對小航進行拍照、錄音后,兩人將小航殺害并逃離現場。
辦案民警介紹,事后,犯罪嫌疑人準備利用之前拍下的照片及錄音對被害人家屬勒索錢財,但尚未進一步實施敲詐勒索犯罪行為,就被專案組抓獲歸案。
24日14時,專案組根據犯罪嫌疑人交代的情況,組織人員到里沙溪電站水庫找到小航遺體。警方稱,目前小航尸體已運回晉江,并組織家屬對尸體進行辨認,同時進行尸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