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明患有精神類疾病,數次戀情都無疾而終,面對一見鐘情的阿美后,阿明決定把精神病史當做一個“不能說的秘密”永遠隱瞞下去。未料,婚后不久,阿明精神病復發使得他“內心的秘密”終被揭發。得知真相后,妻子阿美無法接受,遂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昨日,記者獲悉,本案經廣州市蘿崗區法院審理后,準予兩人離婚。
妻子向法院提起離婚
之后,阿美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并要求自己撫養女兒,阿明需支付撫養費至女兒成年。對此,阿明表示,妻子要求離婚,他也無力挽回,同意孩子由阿美撫養,但因自己患有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無力支付撫養費用。
法院審理后認為,阿明和阿美雖系自由戀愛后結婚,但由于阿明身體狀況不佳,直接影響雙方夫妻感情,現阿美要求離婚,阿明也表示無意挽回婚姻,應視為雙方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故準予離婚。鑒于小孩現未滿周歲,處于哺乳期內,應由阿美攜帶撫養為宜,結合雙方綜合情況,阿明每月支付撫養費500元至小孩年滿18周歲止。
兩人情史 38歲男追求33歲女
阿明20多歲時患上了精神類疾病,經治療后病情有所好轉,但此后一直要靠藥物維持治療。其間,阿明談過數次戀愛,但女友得知他患有精神類疾病后都要求分手。2012年初,38歲的阿明經人介紹認識了年小自己5歲的阿美,阿明對阿美一見鐘情并展開追求,不久后兩人便建立起戀愛關系并開始同居生活。
戀愛半年后,阿明與阿美在蘿崗區民政局登記結婚,婚后不久,阿美就生下了女兒小小。面對著妻子和女兒,阿明有想過要說出自己的精神病史,但想到前幾次戀愛,都因自己將病情坦白而遭到無情拋棄,阿明遂決定把精神病史隱瞞下去。
孰料,2012年10月,阿明卻突然精神病發作,被送往紅十字會醫院治療。至此,阿美才知道丈夫竟然患有精神類疾病,而且10余年來一直在吃藥物控制。阿美無法接受這個事實,待丈夫出院后,提出要求離婚,但未得到阿明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