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女人的地位到底怎樣的呢?以前是非常低的,基本上根我們古代時候差不多。沒有地位。什么都要忍,但近來已經好多了。因為知識水平上去了。但是結婚后還是不行。日本女人結了婚就要一心一意的在家里照顧家庭。就算出去掙錢,也掙不了多少,尤其是一個普通女人。而且日本如果女人出來掙錢,掙得稍微多一點的話,老公的工資就是少。少的那點就比女的那點多多了。所以女人不出來工作是很正常的。結婚后就是家庭主婦。
很久很久以前就流傳過這樣一句話:世界上最完美的人生是“住英國房子,吃中國食品,拿美國工資,還有一點就是娶日本女人。
日本的“家”的制度下,認為兒女是家長的個人財產,家長有權力決定子女的終身,無論是買賣還是典押。日本在模仿中國的法律制訂律令的時候,就把中國法律中的“十惡”中禁止近親買賣的“不睦”除去了,把原本的“十惡”改成了“八虐”。
日本這樣做的原因就是因為當時日本買賣兒童和近親結婚的情況十分普遍。很多窮人由于生活所迫,都會把孩子賣掉,特別是江戶時期,人口買賣的情況更是十分盛行,有些日本家庭由于交不起年貢,就拿子女當作抵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