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遭搶劫了10萬元。”9月25日下午,一名吳姓男子向德陽市公安局旌陽分局刑警大隊泰山路責任區中隊民警報警稱被搶劫了。而搶劫者是他10年前的“情人”胡某,另外還有一名男子楊某。今日,四川新聞網記者獲悉,胡某和楊某已被警方依法刑拘。
據了解,今年60歲的吳某于10年前認識胡某,隨后發展為情人關系,不過幾年之后兩人就沒有了聯系。但在今年9月初,胡某突然給吳某打來了電話。9月6日,兩人見了面并一起吃飯、洗腳后,于當晚8點左右,兩人在德陽城區一賓館開房發生關系。胡某刷了一會手機朋友圈,不一會兒一名姓楊男子拿著匕首敲開了他們的房間。
開門的胡某看到楊某便開始哭訴,稱是吳某欺騙了她,強迫與她發生關系。楊某將匕首抵在吳某胸前,要求其賠償胡某“青春損失費15萬元”。吳某表示自己沒那么多錢,隨即遭到楊某毆打。在恐嚇和毆打下,吳某妥協,最后雙方達成10萬元的協議,然后吳某將卡里的錢轉給了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