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教育孩子,很多父母在教育的時候,總是會說你不好好讀書就會怎么樣?在上海就有一位家長因為自己的孩子不寫作業,把孩子扔到火車站,還給了孩子一個碗,說了一句不好好學習就要討飯,天亮再接你回家!就走了!這家長心是真大!
教育的初衷或許是好的,但是真的將孩子丟在火車站這樣的行為真的是不應該啊!而且是在火車站這樣的地方,基本上也是不允許乞討的,所以很快就來到了派出所,最后,孩子他媽接走了孩子,孩子他爸接受著鋪天蓋地的指責,大家紛紛指出,教育要講究方式方法,不要因一時沖動后悔莫及。
“不好好讀書就要討飯”這句話,在批評層面,雖然略顯直白,但總體來說還是有用的。它的意思是:如果學識不夠,將來的職業選擇就少,很可能找不到工作。
在一個時不時會提“學歷無用論”,鼓吹“輟學成功者”的環境中,這種批評還是很具有積極意義的,不然也不會代代相傳。
但說歸說,一到執行層面,事情就復雜了。比如,如果孩子一犟,說好啊我就不想好好讀書,我就要去討飯,你有本事送我去啊。那家長的選項一下子就縮減了:
A、真讓他去討飯;B、在家打他一頓;C、教育專家口中的壓根無法執行的曉之以理動之以情。
大多家長會選B,畢竟把孩子送出去很費力氣,還要搭上一個碗。但這次有人選了A。
為什么很少有人選A?說到底,還是因為操作難。碰到壞人,孩子會受到傷害;碰到好人,一打110,孩子就被帶進派出所了。不管遇到哪種情況,“乞討懲罰”都會因為外力被中止,懲罰的效果就達不到。
有網友提議:“人跪下,碗擺上,我躲遠點盯著,五六分鐘后再領回來”,屬于“短時職業體驗”。
這個屬于“示眾體罰”,沒人圍觀,可能起不到效果,和罰站沒什么區別;有人圍觀,你去領的時候,自己也很危險。群眾們會拿起手機拍照,指指戳戳,說這就是“販賣兒童的頭目”、“梅姨的老相好”,把你一起扭送派出所,簡直百口莫辯。
所以,就算不基于孩子安全,基于自身安全,這事兒也做不得。
另一方面是效果問題。為什么讓他乞討?無非是證明“乞討是個又苦又沒出息的行業”,“要用學習來避免進入這個行業”。
所以我們想象中的結果應該是——非常累,無收入,被鄙視。這樣孩子才會反感“乞討”這件事。
但真要倒推這三點,其實是有問題的。
“非常累”——說實話,和許多上班族比起來,要飯還是輕松多了。坐在那里曬曬太陽,吹個五音不全的笛子什么的,上下班時間全都自己說了算,不打卡不考勤,肯定談不上累。
“被鄙視”——說實話,一個十歲的孩子坐在街上,壓根不會被鄙視,只有被同情。
“無收入”——這個就更糟糕了。萬一,我是說萬一,遇到了一些好心人,往碗里扔個兩三百塊,事情就朝著另一個方向發展了。
和成年臟乞丐比起來,一個打扮還算干凈的童年乞丐,更容易受到關心。更何況你們還凌晨錯峰乞討。
最后孩子很有可能在大家的關心下進了派出所,手里還攥著三百塊愛心款。
最后的“體驗結果”就是——“哇!當個乞丐也不錯!”
“不好好學習就去討飯”這個威脅在以后就沒用了,因為實踐出真知。
所以,從實際成效來講,這事也做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