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很多準大學生都準備跨入學校的大門?墒怯幸幻本┼]電大學的準新生在這個夏天卻要缺席自己十年苦讀考上的大學了。
徐玉玉案宣判 詐騙團伙成員被重判
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今天上午在臨沂中院一審宣判,主犯陳文輝一審因詐騙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判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六名被告人被判15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具體如下:
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陳文輝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鄭金鋒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
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黃進春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
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熊超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陳寶生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
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鄭賢聰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陳福地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責令各被告人向被害人退賠詐騙款項。
“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回顧
2016年,18歲的徐玉玉以568分的成績被南京郵電大學英語專業錄取,將在9月1日入校報到。
8月19日,徐玉玉接到了陌生電話,對方稱有一筆2600元的助學金要發放給她。因前一天也曾接到教育部門發放助學金的通知,她并未懷疑電話的真偽。按對方要求,她將準備交學費的9900元打入了對方提供的賬號……
發現被騙后,徐玉玉十分難過,當晚和父親去派出所報案?稍诨丶衣飞,她突然暈厥,雖經醫院全力搶救,仍因心臟驟停而不幸于21日離世。
據了解,“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7名被告人先后交叉結伙,在多地設立詐騙窩點,以發放助學金、購房補貼的名義撥打電話實施詐騙。
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原因分析報告認為,徐玉玉應系被詐騙后出現憂傷、焦慮、情緒壓抑等不良精神和心理因素的情況下發生心源性休克,行心肺復蘇后繼發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
現在很多詐騙團伙都瞄準了這些涉世未深的大學生,在學校周邊張貼各種教育機構的小廣告和“低價提升學歷”。難道我們一定要讓我們的學生處于這樣一個十面埋伏的環境中他們才能學會謹慎處事?對于一些家庭條件比較好的學生來說也許這樣的“學費”他們交得起,但是對于一些比較困難的學生,你詐騙的是她們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