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美國最東北角的波士頓,載著我和太太,一路開車到最西南角的洛杉磯,而且是繞著路追隨著風景點走,一路開了4000-5000邁大概是8000公里,令人意外的是沒有付過一分錢的過路費。而且路況好得難以相信。毫不夸張地說,就算你開的是蘭博基尼,從波士頓開到洛杉磯,也沒有任何問題。
無論是施工管理,還是道路設計,還有行車風格,我們國內都落后了不止一點點。遼闊多貌的土地,文明的行車風格,高質量的道路,讓人真的感覺駕車是一種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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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說說管理,初到美國的老中有個疑惑,明明高速路上限速65,但是多數車跑個80也沒人管。其實這個問題如果你參加過美國的駕照考試,你就會明白其中的道理。
我在拉斯維加斯,紐約和洛杉磯都參加過駕照考試,現在持有三個州的駕照。里面都不約而同地有一道考題:限速是65而當時的車流速度是80,你覺得哪種更安全?答案出乎我們的意外:正確答案是跟著車流以80的速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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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還有一道考題,是最左道車流的速度是80,而你以65的限速速度在最左道走,你會擾亂其他的駕駛者而被吃罰單?吹贸鰜砻绹旄⒅禺敃r的車流速度而并不是僅僅限于限速的規定。
我個人認為這樣的管理更加高效和人性。限速65,車流速度是80,你是不會領到罰單的。相反,車流速度是65,你在車流里面左沖右突開個80,那么很快就有巡警在你后面吊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