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夏最近一次想起閔杰,是在深夜的時候。
睡到半夜口干舌燥的時候,伸到床頭柜的手卻什么都沒有抓到。
她從迷迷糊糊的睡夢中醒了過來,沉思了兩秒鐘后才想起來,閔杰已經離開一個多星期了。
或者該說,失蹤了一個多星期了。
這樣的離家出走閔杰一個月至少上演一兩回,每次少到三四天,多到五六天,等到他回來時,照常工作,做飯,打掃衛生,如同什么事情都沒有發生過一樣。
凌夏從來不過問他去了哪里,跟誰。
他們這樣的關系,算不上夫妻,甚至連普通情侶都算不上。但在凌夏的抽屜里,卻確確實實放著一本結婚證,上面清清楚楚地寫著兩個人的名字。
哦,在網絡里,有一個詞可以形容他們的關系,形婚。
閔杰是個gay,凌夏卻不是les。
兩個人結婚,可是說是各取所需。
閔杰需要一個欺騙父母的借口,凌夏需要的是一段無實的婚姻。
閔杰是有愛人的,凌夏并不是很清楚那是誰,只知道是家上市公司的老總,典型的高富帥,在她和閔杰注冊之前的一個月剛剛和別人舉行了婚禮。
凌夏一直覺得報復那個人才是閔杰和自己結婚的目的。
當然,她覺得無所謂。
在和前男友交往了近兩年還是沒有把自己交給他的時候,前男友就說過,她是個冷血的人,不可能愛上任何人。
或許他說的沒錯,她今年29歲,至今沒有嘗過小說電視里面說的小兔亂撞是什么滋味,但凌夏更多的是知道,自己只不過是個性冷淡的患者。
坐在床上想了一會以后,凌夏終于決定下床給自己倒一杯水,然而等她打開冰箱才發現,閔杰留在冰箱里面的存貨已經被自己吃的一干二凈,剩下的只有一些生肉生菜。
凌夏失望地關上冰箱門,在廚房的柜子深處掏了一包煙,點燃。
閔杰在的時候一般都不會讓她吸煙,甚至于會把她的煙和打火機統統扔掉,在抗爭了幾回之后,凌夏決定不再跟他爭辯,而是自己將煙藏起來,并且再也不在他面前抽。
其實她并不是個煙鬼,只是在心煩氣躁,尤其是像現在這樣找不到任何東西可以止渴充饑的情況下,才會點上一根。
然而還沒等到她的煙抽完,緊鎖的大門傳來“咔擦”的一聲響,她還沒來得及!將煙滅掉,閔杰的身影已經出現在了客廳。
她沒有開燈,于是手指尖點點的煙光格外顯眼。
“啪”的一下,閔杰將客廳的燈打開。
凌夏如同見不得光的吸血鬼一樣伸手擋了擋,直到確定能直視了之后才將手放了下來。
她看到閔杰已經將地上一大片的外賣盒子和薯片袋扔進垃圾桶之后,將手伸到了她背后。
凌夏不動聲色地將煙攥在手里,臉上笑道,“你回來了啦?這次有點久啊,是不是……”
然而沒有等她說完,手里的煙已經被他搶過去,扔進垃圾桶,干凈利落。
凌夏氣結,“你丫心情不好也別拿我開刷啊,把我扔在這里不管不問一個多星期一回來就扔我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