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38歲,未婚妻與我年齡相同。我和她從2006年相識至今,被規定每個月的工資都交給她。其實,她也有工作,但她喜歡幫我保管每月6、7千的薪水,但她就是不愿意與我結婚。這成了我最頭疼的問題。
我開始懷疑她與我交往的動機,她卻總表現的很無辜,說錢是為了我們將來攢的,等結婚時有些積蓄,生活才會更愜意。我贊成她的說法,也期待婚期早日到來,但我想起了2008年的事,那時她和一個外地男人互發短信、通電話,語句曖昧。
近來女友對我提議結婚的事兒更是極度敷衍,連親熱都少了。即使真在一起,她情緒也不太高。這讓我很是郁悶。以前她不這樣的,是從2010年12月1日她去參加同學會回來就開始變得冷漠,我不知道上次女友短信里的情人會不會也是她的同學,但事實告訴我,這些已經不重要了,因為女友已不再是從前關心我愛護我支持我的那個人。
現在的她,已完全沒有和我結婚的心思,頂多就是幫我做做早餐了!所以,我應該給她更多自由的機會。我知道,離開不是目的,只想讓自己在這次交往中汲取教訓,加深對女人的認知和了解,以便在下一段戀情中維護自己同時也維護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