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了婚,他的債主還不放過我
老公后來替人家管理游戲機室,月收入也多了起來。雖說離開了那個女人,可他干媽說,他身邊就沒缺過女人。以后他陸續給孩子寄了一些學費和生活費,但也很有限,因為他還要養其他的女人。而他所欠大隊的債和私人的錢,以及家里的一切,他都不聞不問。
為了盡快擺脫困境,我讓女兒放棄讀高中而讀了職業學校,女兒恨了我一段時間。如今工作了的女兒非常懂事,也非常體貼我。
他離家快十年了,村里人再也沒有責罵我了,而取而代之的是同情。他們是眼看著我是如何熬苦把兒女帶大的。但我不需要村里的人同情,也不需要這個掛名的丈夫了。
2008年10月,我逼著他抽空辦理了離婚協議手續。協議規定,他承擔大隊的債務和私人的欠款,兒女歸我并由我負責生活,我們現住的一間小屋歸我。我們還口頭協議,田歸兒子名下。
可是,因為他欠大隊的提留款一直不還,無論我如何要求,大隊就是不愿將田地的名字改為我兒子的。
不僅如此,因為他回了一趟村里,并在村里揚言,他曾寄過幾千塊錢給我,那些私人債主也找到我,讓我還錢。真讓我氣憤至極。
我無法跟每個人去說,我和他離婚了,他的債務由他承擔,卻還得面對那些時不時就找上門來討要40元、300元錢的鄰居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