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經審理后認定,從2001年以來,已經結婚多年的李平與趙梅以夫妻身份非法同居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李平在已結婚的情況下,與別人以夫妻身份非法同居,其行為構成重婚罪,兩人責任相當,因此李平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趙梅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至此,一場姐夫包養小姨子的鬧劇終于畫上了句號。
后記
案發之后,李平被學校開除。李平被帶走時,趙蘭也很難過,因為他畢竟是自己的老公、兒子的父親,F在,趙蘭仍然在等著李平,趙蘭表示,李平出獄之后如果還愿意和自己一塊生活,她還是愿意原諒他的,而且她還愛著他。
李平和趙梅都對自己的行為很后悔,他們表示,出來后要重新開始各自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