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校招商引資開發土地
記者實地探訪發現, “科技交流中心” 位于距華農主大門幾百米處,“里面沒有裝修”,一位唐姓中年婦女告訴記者,她來自湖南,去年3 月,學校物業方面讓她看護這棟樓。“我們主管說了,不能隨便看的,學校同意才能進去看。學校后勤去年進來看了,大概算了一下,說(裝修)還要三百多萬元。”她說。
2007 年暑假,華南農業大學校黨委會開會決定拿出學校的部分土地搞開發,決定建設科技交流賓館。
學校黨委擴大會議隨后發布了土地開發信息,同時號召教職員工如果能介紹一些社會上有實力的企業來學校投資開發土地,學校將給予一定獎勵。
時任華南農業大學副校長,主要分管基建、后勤服務集團的陸華忠回憶說。
據華南農業大學出具的任職材料,紀榮軍時任該校后勤集團綜合部部長兼接待中心主任,人稱“紀部”,2009 年華農百年校慶時,他是校慶工作辦公室專職副主任,是副處級干部。
陸華忠在證言中明確,紀榮軍介紹了許飛鵡給學校領導及基建處有關負責人認識。當時紀榮軍說,許飛鵡任經理的廣州演森置業有限公司想與學校合作開發科技交流賓館項目。
隨后, 華南農業大學就該建設工程舉行多次會議。最終,學校黨委常委會議決議原則同意學校與廣州演森置業有限公司對學校自編D20 五山地塊進行土地合作開發,并簽訂了合作協議書。
2009 年7、8 月左右,華南農業大學與廣州演森置業有限公司正式簽訂了科技交流賓館合作建設合同。合同約定:由學校提供土地,廣州演森置業有限公司投資興建科技交流賓館,建成后學校給該公司科技交流賓館部分物業30 年的經營權,其余的由學校返租給該公司,廣州演森置業有限公司每年再付給學校300 萬元租金,整體物業的所有權歸華南農業大學。
2、許飛鵡買通“紀部”摘得項目
2005 年11 月,32 歲的廣州人許飛鵡出資330 萬元與另外兩人共同出資成立廣州演森置業有限公司,負責房地產開發。
“當時學校要在正門附近建一家酒店,許飛鵡想拿到這個項目,但他不認識負責基建的學校領導,就想通過我打通關系。”紀榮軍2008 年通過朋友蔣西認識許飛鵡后,得知了許飛鵡的身份。
而紀榮軍與許飛鵡的相識頗費周折。許飛鵡先由朋友何俞介紹給了蔣西,蔣西再把許飛鵡介紹給了紀榮軍。許飛鵡表示,2008 年初,他聽何俞說華農要開發科技交流賓館項目,并稱認識常在華農搞土地開發的蔣西。想方設法認識蔣西后,許飛鵡提出想洽談開發科技交流賓館項目,并希望蔣西提供相關策劃及洽談事宜。于是,蔣西提出要簽策劃合同,并要求獲得500 萬元的策劃費。
與公司股東商議后,許飛鵡同意了。合同簽訂后,廣州演森置業公司以借款的名義,開出了兩張各100 萬元、抬頭空白的轉賬支票給蔣西,作為前期的公關及策劃費用。但幾天后,許飛鵡找到何俞,稱已把錢給了蔣西,但項目好像沒進展,讓他找紀榮軍了解一下情況。詢問后,紀榮軍說他沒收到錢,“很難幫忙活動”。何俞稱,紀榮軍當時對許飛鵡已把200 萬元的活動費交給蔣西表示不知情。何俞隨后聯系蔣西,說把200 萬元交給紀榮軍去運作,再后來,他聽說紀榮軍拿到了100 萬元。
這100 萬元是許飛鵡第一次行賄,時間是2008 年6 月。
3、紀榮軍向許飛鵡索賄百萬元
半年后的一天,許飛鵡說項目進展慢,紀榮軍表示需要送錢給學校基建處處長,并說10 萬元就夠了。在紀榮軍的辦公室,許飛鵡帶來了10 萬元。后來紀榮軍電話中反饋說,當晚他帶錢去基建處處長家坐了很久,但處長沒有要。
許飛鵡還坦白了自己的另外4 宗行賄:2009 年1、2 月,紀榮軍在辦公室里說他全家及某位校領導全家要一起去海南旅游,希望有點旅游開銷。兩三個星期后, 許飛鵡拿了10 萬元現金到紀榮軍辦公室;2009 年5、6 月,紀榮軍說項目洽談到了關鍵時期,要進入討論階段了,需要公關費用。在紀榮軍的辦公樓下,許飛鵡給了他32 萬元,拜托幫忙打點關系;2009 年8、9 月,項目洽談工作基本完成。許飛鵡很開心,約紀榮軍在華農前的五山立交橋下見面。許飛鵡回憶,當時他和紀榮軍都是自己開車前往,見面后,他給了紀榮軍60 萬元,并明確這是好處費,紀榮軍收下了;2010 年1 月,春節前,紀榮軍說自己會陪同某位校領導出國,讓許飛鵡付點出國費用。許飛鵡問需要多少,紀榮軍說1 萬美金。第二天,許飛鵡到黃埔的黑市花費約7 萬元人民幣換了1 萬美金。幾天后,他帶錢去了紀榮軍的辦公室,但后來得知紀榮軍沒有出國。
“蔣西拿錢后沒幫什么忙,我只能找紀榮軍,讓他介紹相關領導認識,并請幫忙公關。”許飛鵡毫不諱言“紀榮軍收錢后確實幫了很大的忙”。
至于錢的用處, “大部分應該是自己炒股了”、“用于公關的費用不會很多”。許飛鵡解釋,他曾多次與華農的領導及處室負責人一起吃飯, 由他負責買單。
紀榮軍在偵查機關表示,自己收了許飛鵡5 次賄賂, 共190 萬元人民幣和1 萬美金,這一數額最后被法院認定。
4、紀許自首供出“一把手”邢苗
2009年, 華南農業大學黨委書記邢苗被調往深圳大學,任職副校長。任職經歷顯示,早在1998 年,邢苗就任職深圳大學副校長,2005 年任黨委副書記、副校長, 并于次年轉任華南農業大學黨委書記。3 年后,邢苗又轉任深圳大學副書記、副校長,負責分管黨建、組織、統戰工作和學科建設、設備、實驗室建設與管理、校園信息化與網絡建設、企業工作,成為該校唯一的正廳級副職領導。
2011 年10 月,一度被認為是深圳大學下任校長熱門人選的邢苗,被證實被廣東省有關部門帶走調查。事發后,深圳大學表示“事源不在深大”。后來,廣東省檢察院以邢苗任華南農業大學黨委書記時涉嫌受賄60 萬元,交深圳市檢察院立案。
司法資料顯示,舉報邢苗者正是紀榮軍。
邢苗被帶走調查的10 個月前,廣州市海珠區檢察院在偵查中發現, 紀榮軍有重大受賄犯罪嫌疑。在壓力下,紀榮軍于2011 年1 月7 日到該院自首,交待了在職期間涉嫌受賄的問題。
紀榮軍案發后, 華南農業大學發函給法院,陳述了紀榮軍在校期間的工作表現及貢獻,懇請對其酌情從輕處理。華南農業大學校長陳曉陽在回復記者的電子郵件時表示,“學校一直重視黨政廉政建設,規章制度是齊備的。紀出事屬于個人行為。”
2011 年2 月15 日,許飛鵡也向廣州海珠區檢察院自首, 并先后退繳了違法利益人民幣200 萬元。同年11 月24 日,許飛鵡犯單位行賄罪被海珠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 年6 個月,緩刑4 年。
半年后,廣州海珠區法院也對紀榮軍案作出判決。法院稱,深圳市檢察院的立案決定書、起訴意見書證實,紀榮軍檢舉邢苗受賄的線索已查證屬實,屬于立功,一審以受賄罪判處紀榮軍有期徒刑8年,并追繳違法所得。
判決文書中,“科技交流賓館”六個字反復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