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曲線斂財 流金山莊成“收金山莊”
潘瀟安排岳父負責山莊管理,岳母負責財務管理,自己幕后指揮、策劃、聯系“投資”商及客戶,并要找他辦事的人直接找其岳父。
潘瀟心里十分清楚,穩住幾乎和他同齡的岳父“大人”對維系這段婚姻的重要性。
2005年,時任花都區委書記的潘瀟,為了滿足岳父找事干的要求,親自出面在廣東清遠市佛岡縣湯塘鎮石門村租地60畝,依山傍水違法建設了名為“流金山莊”的農莊,內設有1、2、3號樓,并有天然溫泉池、岳飛飲馬槽、桑拿K房、價值約數萬元的美國山茶花等,設施“一應俱全”。
潘瀟以流金山莊為載體,通過推出“會員”、“永久會員”、“轉讓股份”等系列斂財計劃,開始了他的大貪特貪歷程。
山莊建成后,潘瀟經常往返于山莊,安排岳父負責山莊日常經營和管理,岳母負責財務管理,自己幕后指揮、策劃、聯系“投資”商及客戶,并要找他辦事的人直接找其岳父。
想與潘瀟搞好關系、想討好潘瀟的人,就像貓兒聞到了魚腥,很快就嗅出了當中的味道。他們以幫助山莊建設、投資山莊等的名義蜂擁而至,實際上是通過建房子、搞裝修、購買設備等來行賄潘瀟;甚至以發工資、返回租金等名義源源不斷把現金送到在流金山莊打理日常事務的潘瀟的岳父手中,從而獲得潘瀟的好感和信任,進而得到潘瀟在承攬工程建設項目等方面給予的照顧,潘瀟對向他行賄的行為表示了默許的態度。
對他人通過各種各樣手法賄送自己錢財的事,潘瀟心里十分清楚,由于貪念作祟,他不僅沒有拒絕,甚至慫恿家人拿別人以各種形式賄送的錢財。因此,送錢給潘瀟的人在送錢送物上更加明目張膽,潘瀟親屬收他人錢財時更是來者不拒。
潘瀟以為自己不經手、“不知情”就可以逃避紀律、法律的追究,在“曲線斂財”道路上越走越遠。
潘瀟在其檢查材料中寫道:“其實我內心也明白,雖然他們目前還沒有事求于我,雖然李勵是我多年的朋友,但他打著返租商鋪的名義送錢給我岳父,實際是送錢給我,討好我,和我搞好關系。我也知道李勵、江廣湘打著入股山莊的名義,處心積慮地給我和家人好處,目的在于利用我的職權去關照他們以謀取更大的生意利益。任某、鄭某是我的下屬,他們送我錢物和幫我報銷旅游發票,是為了我幫他們調動工作崗位并得到重用,同時也感謝我多年來對他們的提拔和關照。我不但沒有堅守原則和遵紀守法,反而罔顧法紀地放縱自己和家人去收受財物,這樣的行為更嚴重地違反了黨紀國法。”此外,潘瀟還把一輛單位工作用車給家人專用,把公物當私有財產使用。
據專案組調查,2008年4月至2010年2月,潘瀟為個體施工隊負責人江某承攬花都區市政工程和招錄江某的女兒為花都區某局工勤事業編制人員提供幫助,伙同金偉新共收受江某以出資建設流金山莊工程、購置物品的形式賄送的財物人民幣589879.91元。此外,潘瀟還伙同金偉新共收受花都區某局局長以出資建設流金山莊工程的形式賄送的財物人民幣155497.32元。
通過流金山莊,潘瀟開始了單獨或伙同親屬大肆收受他人以“幫助”流金山莊建房、裝修、購置物品等方式賄送的巨額財物,收受他人以“工資”、“租金”、“節日慰問費”等方式賄送的金錢,完全喪失了一個黨員領導干部應有的黨性。
潘瀟在剖析自己蛻變時說:“為家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客觀地說,我最后的這段婚姻是我變化的開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