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眾多粉絲心目中已經建立了精靈脫俗形象的周迅,傳曾“在夜總會唱歌”、“拍過盜版MV”等眾多“案底”。特別是“夜總會”這三個字,在國人心目中,總是牽連著特殊的含義。成名前被謝鐵驪導演相中拍電影《古墓荒齋》和《女兒紅》。90年代中期,周迅北漂當駐唱歌手。
當時周迅和李慧珍都在大富豪駐唱,李慧珍每唱一晚是50塊,而周迅每晚唱三首歌就能掙150塊,這在當時算是不錯的收入了。不過周迅要唱的不止這一個地方,有時候一晚要趕好幾個場。在大富豪,歌手的穿著沒有現在這么隨意,而是會被要求化妝,穿隆重的正裝,比如質量不是很好的晚禮服,就像今天的“晚會歌手”。
因為原來酒吧駐唱的原因,現在聲線變得有些沙啞,也有人說很有特色,其他人的確是模仿不出她的音色,在夜總會唱歌是不是發生了什么特殊的事情呢》導致現在想到生孩子就有陰影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