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4日,臺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李宗瑞被控迷奸案,首度提審李宗瑞并當庭勘驗光盤,律師說,李仍做無罪答辯,認錯不認罪,并希望能勘驗完約60部光盤影片,連不起訴部分也要看;法官則計劃以后每周開庭勘驗光盤,但勘驗范圍待確定。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李宗瑞被控從2009年起對多名女子下藥性侵,他遭羈押至今始終否認迷奸或偷拍,遭檢方依涉犯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求刑30年。同案被告陳美蘭則被依藏匿人犯罪嫌起訴。
李宗瑞4日上午被提審到法院,他從8月被羈押至今,身型消瘦,神情憔悴。他的委任律師文聞說,李宗瑞為開庭感到緊張,徹夜難眠。
法官當庭勘驗1部李宗瑞光碟影片,文聞庭后表示,仍做無罪辯護,李宗瑞則不認檢方指控罪名,“認錯不認罪”,希望能勘驗完約60部光碟影片,連不起訴部分也要看;法官則計劃以后每周開庭勘驗光碟,但勘驗范圍待確定。
此外,李宗瑞投案后被驗出曾服用搖頭丸等毒品,遭檢方聲請觀察勒戒,法官已裁準,待檢察官決定何時執行觀察勒戒。
17名女星指證李宗瑞迷奸 李宗瑞:她們貼錢上我床
32人慘遭闊少迷奸圈套,包括名模同主持人,現已有17人挺身而出指證淫魔,李宗瑞父親李岳蒼曾被警方起訴窩藏罪犯,后來證據不足沒定罪;至于李母史錦秀,每次上庭見到兒子被公審,都會忍不住落淚。
今次闊少案件的女檢察官郭瑜芳,足足花了半年時間,聯絡片中受害人,安排單對單見面再播放偷拍影片。由于多數受害人忍不住當場崩潰,郭瑜芳自己也是女人,還會陪受害者一齊哭,再乘機鼓勵對方出庭作證。
有證人,有證據,所有罪名加起來,李宗瑞求刑209年。控方初步提出至少要判30年或以上有期徒刑,但李宗瑞代表律師說刑罰太重,稱當事人是自己去警局自首,沒理由判這么重。
同淫魔戀愛過的吳亞馨,有不少艷照和視頻流出,案發后一直躲在家不敢未出來見人,她身邊朋友說,吳亞馨私下有做公益,情緒已經好了好多,復出娛樂圈是遲早的事,始終她是家庭經濟支柱。
李宗瑞其實一直到現在都否認迷奸,稱每個女人都是你情我愿,更稱有部分人貼錢要求同他上床。而警方為了保護所有證人,決定內庭審理這個案件,萬一受害人被傳召,會安排秘密通道出入,上到庭會坐設有單面反光鏡的房間作供,避免同李宗瑞有任何眼神接觸,再受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