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月10上午,教育局緊急召開專題黨組會。會上,局長通報夏老師體罰學生的錯誤行為后,局黨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決定對夏老師的錯誤行為作出嚴肅處理,教育局安排工作調查處理。
6、4月10下午,教育局在學校組織全體教師,召開師德師風專題整治會,會上責成校長向教育局作出深刻書面檢查。4月11日上午,教育局組織全縣校園長及股室負責人召開專題會議,就夏老師體罰學生一事進行批評通報,要求各校園對師德師風建設常抓不懈。
7、4月10日下午,教育局及學校到何X學生家中,專程看望何X學生并向家長表示道歉。
8、教育局及學校積極與何X學生及家長進行聯系溝通,何X同學于4月14日按時到校上課。
9、教育局及學校積極協調聯系心理專家,做好了為何X學生進行心理疏導幫扶的各項準備工作。
10、4月16日,教育局邀請何X學生家長到教育局,對夏老師錯誤行為的處理結果進行通報,并就后續對何X學生進行心理疏導幫扶提出意見和建議;通報會上,夏老師再次向家長當面道歉。
三、處理結果
4月10日,教育局黨組行文對夏老師作出處理決定:一是給予夏老師記過處分;二是將夏老師調離鳳儀小學,到偏遠鄉鎮小學工作;三是責令夏老師對錯誤行為作出深刻書面檢查,向學生家長當面道歉,并承擔何XX醫療費用;四是夏老師2017年度年度考核不下結論(取消當年教師績效及年度目標考核獎勵)。同時,教育局要求全縣各校園及廣大教師認真按照《2017年度師德師風建設工作方案》,引以為戒、深刻吸取教訓,嚴格依法規范辦學,規范教師職業道德行為,進一步推進教師師德師風建設。
對于網傳夏老師自殺一事,5月11日,茂縣教育局發布聲明否認夏老師自殺,稱是謠言。通報如下:
茂縣夏老師自殺事件始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