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手抓剩菜被打是怎么回事呢?對自己的孩子,為什么能下如此的狠手呢?這其中究竟有什么情況呢?難道不是親生的嗎?不妨一起來看看吧!
女童手抓剩菜被打,5月8日上午,重慶市江津區公安局@平安江津發布通報,對一段網傳疑似虐童事件作出回應。通報顯示,4日上午,4歲女童陳某因赤手抓食剩菜,被其母親和外婆用繩子捆縛雙腳,以蒼蠅拍抽打手臂方式懲戒。民警已對二人進行批評教育。關于群眾反映二人曾多次毆打孩子,涉嫌虐待違法犯罪,警方將根據傷情鑒定情況,進一步開展調查處理。
5月4日,一段反映“江津區鼎山街道一家餐館老板虐待自己孩子”的視頻在網上流傳。視頻顯示,在一家名為“陳二豆花館”的餐館門口,有路人拉起一名女童的手臂,問孩子:“這是哪個打的?”視頻中,該女童的手臂、脖子都有傷痕,疑遭女童的母親和外婆虐待。視頻還顯示,女童的母親和外婆稱,希望“管閑事”的路人留下聯系方式,以后孩子沒教育好出了問題“就去找你”。
民警在查實后,對女孩的母親及外婆進行了批評教育,并開具《告誡書》,二人表示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將不再采取粗暴方式教育孩子。
關于群眾反映鐘某、白某曾多次毆打孩子,涉嫌虐待違法犯罪,警方將根據傷情鑒定情況,進一步開展調查處理。通報還顯示,陳某已由其爺爺奶奶接走照料。江津區婦聯、轄區街道辦事處正在開展后續幫扶。 鼎山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介紹,鐘某并非“陳二豆花館”老板,街道辦已向周邊群眾做好解釋工作,并呼吁群眾理性表達意見。
對于虐童事件頻發,你怎么看?
法律并非沒有對虐童行為進行規制,然而,虐童事件仍屢屢發生。究其原因,除了虐待方式通常較為隱蔽,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不告不理的限制,還與社會監督和干預嚴重缺位有關。施虐方的虐待行為越是不被及時發現并制止,越會變本加厲。
未成年人保護應該是一個完整的體系,不能重懲罰輕監督。一方面,應該考慮完善虐待未成年人強制報告機制,擴大負有報告責任的主體范圍,對于負有強制報告義務而不履行的主體采取更明確的懲罰措施。避免像現在這樣,一些組織依未成年人保護法、反家庭暴力法應當向有關部門舉報,但即使不管也不會真的被追究責任,索性不管。
例如日本將所有國民都列為負有報告義務的主體,英國雖然沒有強制報告制度,但通過宣傳明確提出希望所有公民發現虐待未成年人事件及時報告,對于與未成年人密切接觸的專業人士,如教師、醫護人員,未及時向有關機構報告的,將面臨行業內部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