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這個騙術高超的男子被政和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0年,罰款10萬元。
2005年,劉某貸款10萬元來福州做房產中介生意,結果經營慘淡。悶悶不樂的他時常沉浸在一些高檔消費娛樂場所,不久就將積蓄揮霍一空,之后,他想到了騙。
2005年7月,劉某的父親阿明(化名),受劉某蒙蔽,向自己的好姐妹阿蓮(化名)借2000元,為劉某在福州做生意籌措資金。為了借到錢,阿明拿家中的兩個店面做擔保,還向阿蓮承諾以高額利息予以回報。
2006年9月,劉某開始直接向阿蓮借錢,少則50元、100元,多則上千元,而且屢屢得手。嘗到甜頭的劉某為了控制阿蓮,編造了更大的謊言,稱要繳各種手續費才能拿到1800萬元貸款。
劉某借錢次數多了,阿蓮也有所警覺,催劉某還款,可劉某每次都以只差一點錢就可貸出款為借口搪塞。“阿姨,您不是沒有兒子嗎?如今您這么誠心幫我,等我事業騰達了,一定像兒子一樣為您養老送終。只要1800萬元貸款從銀行貸出,我就把錢全部還給您。”
阿蓮信了,著了魔似的給劉某匯錢,也不顧自己每月僅有1100元退休金。她把店面轉賣款5.5萬元給了劉某,之后實在拿不出錢還伸手向親朋好友借。大多數時候,阿蓮是通過銀行轉賬匯款給劉某,借給劉某多少錢,她也會記下來。所以這5年間,劉某一共找她要過多少錢,她記得清清楚楚:“528次,425693元。”
不但如此,劉某還騙了他親朋好友7萬余元。2007年,劉某又通過網戀的方式,騙花季少女阿好與他同居四年多,花了她6萬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