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三被扒衣潑糞
不堪“小三”逼婚暴力教訓
據講,自從李龍家人發現其在外包養阿清的事情后,阿清曾多次要求李龍和妻子離婚,并不斷用打電話、發短信的方式威脅李龍的妻子。面對不停的騷擾,李龍的父母以及丈母娘等親戚都站在了妻子一邊,并表示只要阿清愿意將孩子留下,他們愿意給阿清一大筆錢,讓她到別的地方開始新的生活,但是阿清極其堅決地否決了這個建議。此后一家人又多次通過其他方式試圖趕走“小三”,其間甚至前往阿清四川的家中,勸說其家人將其帶回。結果不但沒有趕走“小三”,李龍的妻子卻因此患上了憂郁癥。看著每天郁郁寡歡的兒媳婦,李龍之母在憤怒之余,聯合親家及親戚多次選擇以暴力的方式給“小三”以教訓。
在張樂的回憶中,李龍的家人教訓阿清已經不是第一次了,每次阿清一受到傷害便會帶著孩子到李龍身邊訴苦,隨后便是李龍對妻子以及家人的埋怨,隨后又是報復,又是埋怨……這似乎已經成了一個永無止盡的惡性循環。
由于受此次事件影響,當時阿清幾次想要自殺,精神幾乎到了崩潰的邊緣,或許現在唯一能夠支撐她活下去的只有孩子。但是讓人擔憂的是,被打事情的發生,在孩子幼小的心靈上留下了難以磨滅的傷痕,現在孩子不但不愿意去幼兒園,也不愿意見任何人,甚至在睡覺的時候都在喊著:“不要打我媽媽,不要打我媽媽!”
“說句不恰當的話,阿清被打是她有錯在先,她是一個成年人,她的錯應該由她自己來承擔,但孩子是無辜的,不應該受到這樣的傷害,更何況造成傷害的人里面,竟然有孩子事實上的親奶奶!”
鑒于此事的特殊性,蘭州黃河律師事務所專門為此事展開研究,雖然整個事情過程中存在各種感情糾葛,但是最終的打人事件和之前的一系列糾紛并非同一性質。在打人事件中,作為被打者,無疑是受害者,而且打人一方當街打人、脫衣、潑糞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屬于典型的侮辱罪。如果受害者對此事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追究的話,打人者很可能會被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