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舊版通知書 再次被勞教
此前,郭大軍的母親趙梅福曾經多次上訪。郭大軍出示的勞教通知書顯示,蘭州勞動教養委員會做出對趙梅福勞動教養1年的處罰,期限自2010年5月7日起至2011年5月6日止。簽發日期是2010年5月14日。郭大軍告訴記者,媽媽在勞教所呆了一個星期左右,當地政府部門以其身體有病為由,做出暫緩勞教的決定。趙梅福被放了出來。
趙梅福再次被送至勞教所,家人收到的仍是原來的那張勞教通知書,只不過落款的部分手寫加了一行字:趙梅福于2012年11月12日投送甘肅省女子戒毒勞教所,期限為2012年11月12日至2013年11月11日。
就郭大軍母親被勞教之事,有媒體記者聯系到蘭州市公安局勞動教養科的劉科長,對方表示趙梅福被勞教一年情況屬實。但此次勞教是繼續執行2010年的決定,而與其2012年11月期間在北京的行為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