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被關押的“丈夫”,她關心不已:一天內四次想探望;對一歲半的兒子,她則狠心下了殺手,只為可以“入監見丈夫”。所幸兒子獲救,但這名年輕媽媽的“瘋狂舉動”受到法律的制裁:故意殺人罪成立,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我錯了……我非常后悔……我希望能早日回到兒子身邊好好補償他……”昨日,面對檢方的涉嫌故意殺害親生兒子指控,今年20歲的內江威遠人歐某法庭自我陳述時,淚流滿面。
今年4月5日,因想入監見被關押的“丈夫”張某,歐某遂殺害自己親兒小玉軒(化名),然后帶著視頻到派出所自首。所幸民警趕到及時,小玉軒才幸免被害。昨天上午,該案在仁壽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法院當庭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歐某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回放捂殺親兒自首只為見到孩子他爹歐某與張某在仁壽認識后,盡管未到法定婚齡,歐某還是不顧家人反對,與張某擺了酒席,一起同居。18歲,歐某生下兒子小玉軒。
今年4月3日,因涉嫌盜竊,“丈夫”張某被警方抓獲,刑拘后羈押在仁壽縣看守所。4月4日和5日,歐某先后去了四次看守所,想和“丈夫”見一面。因案情尚在偵查階段,警方拒絕了。
4月5日,回到位于仁壽縣城郊的家中,她產生了殺害親生兒子小玉軒,讓警察把她關進看守所與“丈夫”團聚的想法。當天下午2時許,見兒子熟睡,歐某找來鼠標墊,右手拿鼠標墊,捂住兒子口鼻,左手用手機拍視頻。三分鐘后,見兒子沒有動靜,她才松了手。當發現兒子還在抽搐、臉成紫色時,歐某用鼠標墊第二次捂住兒子口鼻,時長兩分鐘多,直至兒子不能動彈。以為兒子已死的歐某帶著視頻,搭乘客車來到仁壽城北派出所自首。見到歐某后,民警迅即趕到案發家中,緊急將小玉軒送往醫院救治。所幸搶救及時,小玉軒這才幸免被害。判決兒子未死系未遂故意殺人罪成立昨天,這起匪夷所思的親生母親殺子案在仁壽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上午9點半,庭審開始。歐某被法警帶至被告席。歐某個子不高,長發,發梢帶點染黃。旁聽席上,歐某的親友一個也沒露面。辦案民警介紹,案發后,警方找到在沿海打工的歐某父母,她父母大怒,竟說就當沒有這個女兒。
站在被告席,歐某眼含淚水。進入舉證環節,檢察官播放了歐某自己拍攝的捂殺親兒視頻。這段視頻時長大約5分鐘。望著畫面,歐某淚流滿面,泣不成聲。公訴人認為,歐某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已觸犯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歐某已著手實施犯罪,由于認識錯誤導致其未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結果,是犯罪未遂。歐某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系自首,并認定歐某患有待分類的精神障礙。庭審進行了一個多小時。經合議庭評議,審判長當庭作出一審宣判:經庭審審理查明,歐某為達到在看守所與同居男友團聚目的,采用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
歐某已著手實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原因,未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結果,是犯罪未遂,依法可減輕處罰;被告人犯罪后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可減輕處罰;被告人患有待分類的精神障礙,其部分行使責任能力,依法可從輕處罰;被告人侵害對象是自己兒子,經醫治已痊愈,社會危害后果較小,家人對其予以諒解,依法可酌情從輕處罰。依照法律規定,判決如下:被告人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聞聽宣判結果,歐某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悔悟“不管判多少年都接受”
法庭自述:“我鑄成了大錯”
“我會用我的實際行動去證明我是真心的悔過,我一定真心學習接受改造,重新做人,爭取早日悔過做一個有用的人,不管你們判我多少年,我都愿意接受……沒有一個母親是不愛自己子女的,我希望能夠早日回到兒子身邊,好好的照顧他,給他無人能代替的母愛……”
男友諒解:“原諒她的魯莽”
庭審中,法院指定的辯護律師還宣讀了由歐某的“丈夫”張某出具的一份諒解書。張某說:“她雖有重大過錯,是因為她法盲……想見我心切,故而采取極端形式,以傷害我們兒子為理由想進看守所與我相見。”
“她傷害兒子不是目的,她與所有母親一樣同樣深愛著自己的孩子……她對我用情至深至重,我原諒她這魯莽的行為,請求審判庭對她的過失從輕處理,讓她早日回去照顧孩子善待老人。”聽完“丈夫”從看守所送來的諒解書全文,歐某又一次低頭而泣。
庭審結束,歐某告訴記者:“原本由公婆出具諒解書,可能他們也不懂什么是諒解書,所以就沒寫。但我相信,他們心里已經原諒我了。”對話“不想留兒子受苦,才那么做”
華西都市報:孩子父親你稱呼他什么呢?你們倆感情如何?
歐某:老公。他對我很好,對我家人也很好。如果說他有20塊錢,他會把20塊錢一分不少給我,寧愿他自己身上沒有錢,都不會讓我餓肚子。
華西都市報:你對自己行為現在有懷疑了嗎?
鼠標墊捂住口鼻三分鐘!20歲媽媽殺兒為見男友
歐某:我不知道,這樣究竟是對還是怎么樣,是真的愛他還是害他。他被抓了,我以為他會死,我就是想一起死,因為我老公死了,我也死了,我們兒子沒有爸爸媽媽就很可憐,所以我不希望他自己一個人在世界上受苦。
華西都市報:你覺得這是一種愛?
歐某:希望兒子能等我回家……鐘成粟政華西都市報記者梁波攝影報道
歐某:曾經我天真的以為。華西都市報:你告訴警察,殺兒子是為了去看守所見老公?
歐某:我只是想讓他曉得我很愛他,因為我以前從來沒有向他表達過。
華西都市報:你覺得你的這個想法能實現嗎?
歐某:不能。華西都市報:你后來知道兒子情況嗎?
歐某:回家指認現場時見了一面。當時,他還讓我抱了,但是傷心。
華西都市報:孩子可能不懂計較?
歐某:也許吧,他長大了可能會恨我。剛才公訴人說,兒子感覺很膽小,相當怕,就是很害怕的感覺。
華西都市報:現在后悔嗎?
歐某: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