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攝影師勒索
勒索未遂罪獲刑
檢方出示證據,張某的包里曾被搜出存有阿靚裸照的光碟。阿靚否認兩人有任何的經濟往來,她提供了大量的證據,包括2012年二人拍攝裸照協商過程的短信,依然還在。
就在案發前幾個小時,在阿靚的假意配合下,方培中還發來郵件:“我方培中(香港身份證碼A20××××B)現作出書面證明,所有王某某小姐拍過相片絕不公開,如出現王某某小姐可從法律途徑起訴我,而王某某小姐會給我人民幣1萬。”
今年短信往來顯示,方培中在敲詐勒索過程中還繼續要求與阿靚發生關系,言語極其不雅。他還威脅阿靚:“我已找朋友查你,如果你不信,你家人和你老公便收到很多裸照。”
法院認為,兩人在談判后期,張某已經拒絕了見面要求,僅僅要求阿靚打錢,應以張某最終向被害人提出的實質性要求作為判定其行為性質的根據。于是,法院認為張某行為是構成敲詐勒索犯罪,鑒于其認罪、犯罪未遂,判處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判后,張某不服上訴,但被駁回。
目前,該案已經審判,張某被依法刑拘。警方提醒廣大求職女性,不要輕易相信星探等攝影師,以免羊入虎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