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核定部分駕考收費,出臺新規提高“科目二”通過率——“科目二”中途沒過,其他項接著考
本報訊(福州站記者 張珺)來自省物價局的消息稱,日前我省重新核定了機動車牌證工本費和機動車駕駛許可考試費,C照考試費為每人次560元。考生“科目二”中途不合格可繼續完成剩余項目,此舉有助于提高科目二的通過率。
省物價局表示,駕駛許可考試收費與駕駛培訓收費不同,為避免混淆,此次特別明確規定了駕駛考試收費應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直接收取,不得委托駕駛培訓機構(駕校)代為收取。同時為保護考生權益,在小型汽車科目二考試中途被判定不合格的,應允許其按考試項目順序繼續考完剩余項目,這有助于提高科目二考試的通過率。
重新核定后的具體收費標準為:
【機動車證照費】
機動車登記證書工本費10元/本
機動車行駛證工本費15元/本
駕駛證工本費10元/本;
臨時機動車號牌工本費5元/張
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工本費10元/本
臨時入境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工本費15元/證
【機動車號牌(反光號牌)工本費】
汽車100元/副,掛車50元/副
三輪汽車、低速貨車40元/副
摩托車35元/面
【汽車駕駛許可考試費】
小型汽車560元/人·次
具體項目如下:
科目一50元
科目二280元
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180元
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50元
大中型客貨車580元/人·次
具體項目如下:
科目一50元;科目二300元
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180元
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50元
注:新增入境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工本費15元,這是與廈門平潭兩地實施臺車入閩的政策銜接。
注:按照舊的收費標準,科目一收費80元/人·次,科目二380元/人·次,科目三100元/人·次,沒有細化小型汽車與大型客貨車的收費。而且,在駕校的招生培訓中,考試費一般與學費一起代收,這讓不少學員混淆了培訓費與考試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