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明不同意,他認為好馬不吃回頭草。
李志明以前也是個車間主任,李小春是辦公室主任,比男方大4歲。李志明只有初中文化,李小春是大學?茖W歷,兩人認識后同居,但是一直沒有結婚。因為女方家庭不同意,一是嫌棄李志明窮,二是老家在甘肅山區,太遠。李小春死心塌地跟李志明在一起,在上海租房子住,并生養了一個女兒,今年已經三歲。
李志明多次提出要登記結婚,要去李小春家,但是李小春不肯,因為父母不同意。李志明曾經去過一次浙江溫州李小春的老家,但是沒能進得了李小春的家門。到目前為止,孩子都不曾見過外公外婆。
兩人同居五年,計劃賺錢在昆山買一套房子,自己過自己的日子。
李小春事后回憶說,她之所以出軌,潛意識中還是對現在的同居狀態不滿。
曾經幸福憧憬的生活,因為缺乏了婚姻契約的保證,在柴米油鹽中慢慢變質,沒能熬過七年之癢,最終有一方背叛了。找了另一個車間主任,在汽車副駕駛座上,半推半就,發生了關系。
而且第一次背叛,就被同居男友抓到了。
李小春沒有出手,為何也變成殺人犯?
李小春沒有動手,為什么也被關押起來,并冠以殺人犯的罪名
檢察機關認為,他指認了被害人小王,是其一。在趕到公司途中,幫助李志明攜帶刀具是其二。對殺人起到了幫助作用,是從犯。
那么,考慮到李志明有長期家暴行為,李小春是不是被脅迫的呢?
檢察機關認為,第一沒有精神脅迫,第二李志明當晚毆打李小春,不是脅迫她去殺人,而是發泄對她出軌的不滿,所以也不能算,所以脅迫不成立。
所以,最終同居的男女都被抓進看守所,只留下了三歲的女兒在甘肅山上的老家里?蓱z這女娃父母都出不來,外公外婆也沒見過。我們覺得,造成這種悲劇,男女自身固然是最主要的原因,但那一紙契約也不可忽視。
女方家長干涉婚姻自由,如果看到最終這個結局,不知道作如何感想?
警惕婚姻的變質,除了隔壁老王,車間主任小王也要留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