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上流傳的一段視頻引發網友熱議,一輛地方女駕駛員駕駛的北京牌照橘黃色“JEEP指南者”與解放軍某部輪式步戰車發生碰撞。
事故發生在7月6日上午,解放軍某部裝甲車隊奉命參加上級組織的應急機動演練。摩托化行軍自東向西通過某市南二環時,車隊正在正常行進過程中,行至某小區前,一輛駕駛JEEP車的女司機不愿停車避讓,而是加速想從軍車車隊中穿行而過。看到突然間橫著沖到眼前的轎車,步戰車駕駛員立即采取制動措施,然而,還是沒能完全避讓開,步戰車前側與JEEP車左側發生剮蹭。發生情況后,步戰車車長迅速下車查看情況。正在附近路段執勤的交警也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勘察,經過認定事情經過,判定地方車輛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鑒于雙方人員和車輛都沒有造成嚴重損失,地方車輛駕駛員隨即駕駛車輛離開,裝甲車隊繼續按計劃行進,整個事件結束,大約持續3到5分鐘。步戰車車長告訴筆者,幸虧當時軍車車隊行駛速度不快,加之步戰車駕駛員處置及時得當,未釀成大禍。否則,后果不堪設想。
步戰車等軍車設計性能是針對打仗的,有的觀察窗僅A4紙大小,駕駛員對于突然沖出來的小車難以避讓,小轎車與之相撞真的是“雞蛋碰石頭”有時部隊遂行搶險救災等任務,爭分奪秒,車速較快,這時其他車輛突然出現,也極易造成事故。
處理該事故的交警告訴筆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第四章第五十三條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避讓。部隊車輛成建制執行應急機動演練滿足優先通行條件,地方車輛橫穿車隊違反了交通法規,理應承擔全責。
就這件事眾多網友就在網上紛紛議論起來。網友小馬如斯留言:看見軍車要及時避讓,他們肩負著至高無上的偉大使命;網友非著名戶外主播留言:別的不說,開車的遇到這種情況就應當主動避讓。然而,也有一些網友持不同看法,甚至稱“軍車不允許大白天進入城區、人口稠密地區打擾民生,穿越城市也必須夜間,除非在戰爭狀態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