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學生制造滅門慘案處置結果還在進一步審理中,先來看看我國未成年人殺人怎么判刑:
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未成年人不適用死刑)
未滿十八周歲的的未成年人不會被判死刑,是依據作案時間來判定的,即在殺人時沒有滿十八周歲不會被處死,到成年后也不會被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