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藥材標準
《中國藥典》2010年版第二增補本(以下簡稱“增補本”)工作已完成,其中首次對中藥材及飲片二氧化硫殘留限量標準進行了明確規定。
增補本明確,中藥材及飲片(礦物來源的中草藥材除外,下同)中亞硫酸鹽殘留量(以二氧化硫計,下同)不得超過150毫克/公斤,山藥、牛膝、粉葛、天冬、天麻、天花粉、白及、白芍、白術、黨參等10種中藥材及其飲片中亞硫酸鹽殘留量不得超過400毫克/公斤。
《中國藥典》2010年版第二增補本(以下簡稱“增補本”)工作已完成,其中首次對中藥材及飲片二氧化硫殘留限量標準進行了明確規定。
增補本明確,中藥材及飲片(礦物來源的中草藥材除外,下同)中亞硫酸鹽殘留量(以二氧化硫計,下同)不得超過150毫克/公斤,山藥、牛膝、粉葛、天冬、天麻、天花粉、白及、白芍、白術、黨參等10種中藥材及其飲片中亞硫酸鹽殘留量不得超過400毫克/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