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密約又叫什么條約?
《中俄密約》,即俄國與清政府訂立的秘密條約,1896年6月3日(光緒二十二年四月二十二日)沙俄利用中國在中日甲午戰爭中戰敗的困境﹐藉口“共同防御”日本﹐誘迫清政府派遣特使李鴻章與俄國外交大臣羅拔諾夫﹑財政大臣維特在莫斯科簽訂《御敵互相援助條約》。又稱《防御同盟條約》。一般稱為《中俄密約》。
中俄密約內容原文介紹
一八九六年六月三日,光緒二十二年四月二十二日,俄歷一八九六年五月二十二日,莫斯科。
大清國大皇帝陛下暨大俄國大皇帝陛下,因欲保守東方現在和局,不使日后別國再有侵占亞洲大地之事,決計訂立御敵互相援助條約,是以大清國大皇帝特派大清國欽差頭等全權大臣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一等肅毅伯爵李鴻章;大俄國大皇帝特派大俄國欽差全權大臣外部尚書內閣大臣上議院大臣實任樞密院大臣王爵羅拔諾甫,大俄國欽差全權大臣戶部尚書內閣大臣樞密院大臣微德為全權大臣,即將全權文憑互換校閱,均屬如式,立定條款如左:
第一款日本國如侵占俄國亞洲東方土地,或中國土地,或朝鮮土地,即牽礙此約,應立即照約辦理。
如有此事,兩國約明,應將所有水、陸各軍,屆時所能調遣者,盡行派出,互相援助,至軍火、糧食,亦盡力互相接濟。
第二款 中、俄兩國既經協力御敵,非由兩國公商,一國不能獨自與敵議立和約。
第三款 當開戰時,如遇緊要之事,中國所有口岸,均準俄國兵船駛入,如有所需,地方官應盡力幫助。
第四款 今俄國為將來轉運俄兵御敵并接濟軍火、糧食,以期妥速起見,中國國家允于中國黑龍江、吉林地方接造鐵路,以達海參崴。惟此項接造鐵路之事,不得借端侵占中國土地,亦不得有礙大清國大皇帝應有權利,其事可由中國國家交華俄銀行承辦經理。至合同條款,由中國駐俄使臣與銀行就近商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