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簡訊分手
如果在 2000 年,或許用簡訊傳送文字的方式,機率非常高,但就現今而言,仍有不少人通過通訊軟件告知,相信大家都有切身體驗過。這樣的分手,說穿了,就想避免面對面溝通,所造成的尷尬。
2. 人間消失
排除不幸的過世原因,許多人會選擇就此音訊全無的方式結束關系,這樣的方式比第一點的簡訊分手還要糟,至少寧愿得到「分手」、「不要再一起」的信息,才能使我們繼續朝向下個人生目標。
3. 一走了之
留下她的所有物品,不管是個人洗浴用具、化妝品或衣物、你們一起布置的家具,甚至是一起扶養的寵物,全都不帶走,一句「我不想再看到跟你有關的任何物品」,一去不復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