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說明的是,美國國土安全部明確規定,海關及邊境保衛人員、移民海關執法局探員等被美國法律賦予邊境搜查權力的工作人員,都有權對任何入境旅客的任何電子設備中所包含的任何內容進行檢查。可以說,在國家安全和邊境保護面前,個人沒有什么隱私可言。美國國安部規定,出于反恐、打擊違法犯罪等目的,被賦予邊境搜查權力的工作人員不需要搜查令就可以對電子設備里的內容進行搜查。同時美國最高法院的裁決也支持對邊境電子設備進行搜查并不違反《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
其次,美國海關和邊檢進行這些檢查并非只針對中國人或華人。關注美國邊境旅客隱私權的“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獲得的官方統計數據,自2008年10月至2010年6月間,至少有6500名旅客,在沒有做錯任何事的情況下,被海關和邊檢人員察看手機和電腦等電子設備。被查民眾中,超過一半為美國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