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是怎樣來捍衛自己的性權利,阻止丈夫納妾的呢?說到此處,不得不先提一下,古代男子納妾后,在性生活方面的時間安排。
其實,古代男子納妾后,妻妾性交順序便有了規定,而且男性需要在六十歲后才可停止履行性生活的義務。
《禮記·內則》記載:“故妾雖老,年未滿五十,必與五日之御。將御者,齋漱浣,慎衣服,櫛緲笄總角,拂髦,衿纓,綦屨。”所以,大多女子自然不希望把自己的丈夫送到別的女人的床上。
但“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事與愿違的多了去。古代不納妾的男子很真的少之又少。
盡管一些圣賢一再告誡“二八佳人體似酥,腰中仗劍斬愚夫;雖然不見人頭落,暗里教君骨髓枯。”也無濟于事。
即使不納妾,也會去妓院沾花惹草,采幾把野花,若是阻止丈夫出軌,簡直如李白在詩中所言:“蜀道難,難于上青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