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這種人為的法律限制,并不能改變日本社會長期的性觀念,因此,這樣的法律也就成為日本少見的被陽奉陰違的法律。在日本街頭,并不難找到公開出售沒有馬賽克遮擋錄像的店鋪,走在大阪梅田東町或者東京池袋這樣的“準紅.燈.區”,隨時會被拉客的女郎或皮條客拉住,而賣淫的價格都是可以公開討論的。
更多的時候,日本人還是選擇“給法律面子”的辦法。日本的se情服務五花八門,例如著名的“水販賣”,是一種公開的se情服務——名義上顧客交款購買的并非妓/女的服務,而是貴達一萬一杯的礦泉水;禁止賣淫行為的結果是很多妓院提供變態的服務,因為現有法律針對的只是人類正常的性行為,一些變態的性行為法律沒有規定,也就不能禁止;公開的se情表演也是允許的,理由十分古怪,因為表演的只能是女星,男人不能參與——按照日本人的解釋,法律規定不允許暴露性器官,但女性性器官在身體內部,所以女性進行se情表演并不違反法律,如果是男人表演則屬于違法。

日本的法律執行機構對此居然真的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這種日本式的思維方式有時不免令人抓狂。
日本人在社會上一向以循規蹈矩著稱,這種做法,或許就叫“循規蹈矩的瘋狂”吧。
2003年,在日華人李小牧寫出《歌舞伎町的皮條客》一書,真實地展現了日本se情業在法律之外我行我素的現狀。

揭日本那些很黃很暴力的事物
說起來,日本的se情業,每年純收入將近1,000億美元,占日本國民生產總值的1%以上,如果加上相關服務行業的收入,是日本經濟舉足輕重的支柱。就因為這個原因,日本政府也無法嚴格執法,殺掉能夠下金蛋的老母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