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一”起統一更換軍車號牌
第一代軍車號牌(1951年1月至1955年12月)。1951年1月,全軍首次對軍車號牌式樣、制發、管理等作了規定。號牌分汽車號牌、機器腳踏車號牌兩種,編號為6位阿拉伯數字。
第二代軍車號牌(1956年1月至1984年7月)。1955年11月,總后頒發了《關于汽車、拖拉機、履帶牽引車、機踏車的車號、類別標志,夜間識別標志與行車執照發放制作規定》,1956年1月正式啟用新的軍車號牌。大、小車型號牌編號均為5位數,并在號碼前第一次使用天干地支區分軍區(軍兵種)。
第三代軍車號牌(1984年8月至1992年12月)。這一代號牌稱為“84式”軍車號牌,分為正式號牌、掛車號牌、試車號牌和臨時號牌4種,由字頭、字頭號和序號三部分組成。字頭使用漢語拼音字母,字頭號為2位阿拉伯數字,序號為4位阿拉伯數字。這一代號牌,總部統一式樣,由各大單位制作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