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他的作案手段,其實并不高明,蹩腳的搭訕,然后禮貌的邀約,飯后酒畢拿來早已備好的飲料,其實里面下了白色的藥粉,作用就是使人昏迷意識混沌不清,只有這樣骯臟的爪子才好下手。但是涉世未深的孩子們就這樣被他畫皮一樣的面容一次次的潰敗,最終成為他的俘虜,甘愿被其奴役在身下。天亮之后,她們來報案,我仔細的看著眼前的這些個女子,個個身材高挑長相艷麗,但由于哭得疲憊,頎長的身材顯得傴僂,嗓子也沙啞著…… 盡管如此,斷斷續續的傾訴,我還是知道了,并且斷定,這次作案的和前不久那個賤男一模一樣。因為據受害者描述,相貌雖差別,這是易容惹得錯,但是眼角下面都有一顆痣,這是易容所無法做到的。
那天,受害人走后,我蹲坐在地板上,一語不發,十分鐘前泡制的綠茶此刻釅釅若酒,帶著一股凜冽和沖勁兒耍的竄上腦門,一拳頭砸在桌子上,“媽的,不信,我抓而不住你。”
但事實是他異常的狡猾,我每次出警都空手歸,最后上局下達命令:想盡一切辦法,將此制服收押。因為,在一個月內,他已經強暴了至少十二名花季少女,她們做筆錄的時候,都不約而同的跪求,求求你們了,一定要讓他罪有應得,得到應有的懲罰。
六月七號那晚,高考過后,天氣炎熱,再加上和老公(也是一名警察)犯了點沖突,于是了然沒了睡意。一個人,穿上便裝,就到街邊的小吃攤要了兩瓶扎啤,一邊獨飲,一邊用眼光敏銳的觀察著周邊。這已經成為我的慣性,警花本性使然我能判斷出離我不遠的市一種門前由一個賊眉鼠眼的男子,此刻正色溜溜的盯著來往穿超短裙,露胸抹背的靚麗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