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三十七,離婚兩年。和前夫離婚的導火索是他和店里的服務員好上了。但根本的原因是我對婚姻的絕望,自己想放棄。所以當看見丈夫出軌的事實,我沒有積極挽救,而是義無反顧和前夫離了婚。很多事情是不是沒有對錯?
事到如今我只能這樣安慰自己。
對那段婚姻絕望的原因有幾個:
1他脾氣暴躁,十四年婚姻中有過好幾次家庭暴力,這使我心情一直很壓抑,我理想的婚姻模式是夫妻平等,坦誠相對;
2人生觀價值觀多有不同,也許這和不同的家庭環境有關,他文化不高,憑著肯吃苦的精神賺錢,而且賺得不少;
3對孩子的教育理念完全不同,這也和家庭有關,他的觀念是孩子讓他自由發展,他從小沒有父母管,我覺得孩子從小要培養,十年樹木百年樹人。
總而言之,也是深思熟慮放棄這段婚姻。父母親也同意。離婚大概半年多。相親十幾個,一個也不成。自信心一點點消失。父母愛面子,我帶兒子一住半年多,他們總覺得親戚鄰居會議論。我想買套房和兒子單獨過,他們又不放心。
這時認識了現在的丈夫,認識三個月,我和他同居了。從同居開始,他就陸陸續續從我這里拿錢,說和朋友合伙做生意。我不介意,既然以后要過日子,那就多賺錢。問題的出現大概是認識近一年,用我現在的話來說,是狐貍的尾巴夾不住了。